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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杜涛,题图来源:unsplash
“经济全球化会不会停滞?”
这是商务部原部长陈德铭在8月16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第三届“智荟中欧·北京论坛”中抛出的问题。
他在现场也给出了答案。陈德铭说,经济全球化不会停止,但具体内容与链接将会变化,更多趋向于短链化和多链化。
当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管理学教授汪泓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经济全球化是促进全球价值链发展的巨大动能,一个国家开放的制度红利不仅能够持续吸引外资进入,借助全球科技创新成果补足国内产业链短板、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也有利于本国企业谋求出海机遇。”
汪泓认为,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国际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叠加国际贸易冲突、疫情等因素,出现了低端产业向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外迁,而中高端节点向欧美回流的趋势。当国际价值链部分受到冲击,更需要中国畅通国内大循环,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速要素自由流动,发挥好国内市场巨大的规模优势。
一、跨国投资的价值
未来的全球贸易体制应该如何?陈德铭认为,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有一个开放、包容、公平、安全的多边规则,以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本质上是顺应了资本扩张的需求,由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所推动。
现有的多边贸易体制是二战以后形成的,从布雷顿森林会议到1995年成立世界贸易组织,走过了整整半个世纪的磨合,其间经过多次补充调整,逐渐完善。世界贸易组织的诞生以及其所规范的多边贸易制度和建立的上诉机构,对于推进经济全球化起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跨国投资是维系经济全球化的保障。由于实体投资难以轻易撤销,可使全球的供应链相对稳定。”陈德铭称,由此可计算各经济体在中间品为主的国际贸易中,净出口或净进口的价值量,即通常所说的全球价值链(GVC)的计算。当然,供应链、价值链的稳定是相对的,人类的消费结构和与之匹配的生产结构的变化是绝对的。因此,跨境跨国投资是不会停止的。
在陈德铭看来,投资是一个让资本增值产生收益的经济过程。实体资本的投资需要与土地、劳动力相结合,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充满着风险。因此,资本对土地和劳动力的选择十分谨慎。事实上,土地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劳动力政策也是各国的国策,资本对土地和劳动力的选择,实质上是对国别政策的选择,更是对国家制度开放稳定的考量。
2023年7月6日,世贸组织大使级会议宣布,中国牵头并推动的《投资便利化协定》文本谈判成功结束。这是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主要规则包括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合作与推动可持续发展等。
该协定谈判参加方涵盖欧盟、日本、韩国、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等110多个成员,发展中成员贡献了超过70%的案文提案。
陈德铭认为,《投资便利化协定》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资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也将对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产生影响。
二、全球化价值链演化
经济全球化下的供应链、价值链正在发生动态调整。
“中国应该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借助共建‘一带一路’、落实RCEP等,加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合作发展,带动区域价值链地位的提升。”汪泓告诉记者,全球价值链呈现区域化特征,中国和“一带一路”区域、RCEP成员国的经济合作有着广阔前景。随着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生效,成员经济体之间的关税等贸易成本显著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效化解,更有望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
陈德铭分析,有几种力量显著地影响着供应链、价值链的变化趋势,分别是生产要素的成本增长,资本、劳动力价格的上扬,土地治理费用的增加,都将造成投资的转移和价值链的重组;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新技术、新产品的问世将重塑投资布局;经贸规则的调整与变化,例如农产品补贴、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及碳边境关税;地缘政治斗争的影响,例如当前的俄乌战争及西方的制裁。此外,一些突如其来的灾害干扰,如疫情、地震等,也将影响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构。
而大国之间的博弈严重干扰价值链的稳定生态。陈德铭说,美国自2017年把中国作为主要竞争对手,在美墨加协议(USMCA)中增加了毒丸条款,频繁以安全名义制裁中国企业,使中美高度互补的贸易出现局部的脱钩断链。
与此同时,气候变化也是人类需要共同应对的课题。陈德铭认为,“气候变化已经严重影响人类生存,落实碳和甲烷减排任务应该高于经贸治理的既有规则,同时谨防过度保护的贸易设障。
今年4月,欧洲议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CBAM不仅仅是通常理解的碳边境税法案,而是对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等生产过程中的碳直接排放,以及使用外购电力、蒸汽、热力及冷力产生的间接排放课以进口或出口碳关税。
陈德铭认为,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法案的实施将对全球价值链重构有深远影响。
按照CBAM要求,2025年底前每个对欧出口企业须将3年碳排放水平及措施报欧盟专设机构,企业排放量高于欧盟同类产品排放标准的部分,作为课税依据,2026年起正式开征碳关税。目前,美国、日本并未对CBAM提出异议,不少发展中国家深感压力。
陈德铭指出,由于CBAM站在减碳的道德高地,有区别地对个案企业征税,因此较难引用世贸规则对其挑战。一旦实施CBAM,其他发达国家很可能如法炮制,将碳关税扩展到更多进出口商品领域。我们目前少有对碳达峰、碳中和与贸易价值链关系的研究,而这恐怕是若干年内全球经贸不可回避的难题。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特聘教授、WTO前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看法与陈德铭趋同,他认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两个重大转变,即气候变化和数字化。因此,与气候相关的贸易措施越来越多,其目的包括减少进口产品的碳足迹或激励价值链,更好地应对生物多样性的损失。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