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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48

AIGC时代,新闻不存在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腾讯研究院 (ID:cyberlawrc),作者:梁晓健,头图来自:《新闻编辑室》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AIGC时代对新闻的影响,指出互联网和AIGC让受众从传播信息转变为生产信息的能力。文章解释了AIGC如何改变内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以及新闻的边界如何变得模糊。最后,文章强调新闻媒体机构需要面对AIGC的挑战并应用技术实现转型,同时强调媒体机构在维护真实信息生产和传播方面的重要性。

• 💡 AIGC赋予受众创造和生产信息的能力,改变了内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

• 💡 AIGC能够迅速获取、整理和生成多媒体内容,降低了内容制作门槛。

• 💡 传统新闻媒体机构需要面对AIGC的冲击,同时需要维护真实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以保持其专业地位。

自互联网诞生,关于新闻受众的争议就不绝于耳。原因很简单,当人们能够随时随地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甚至在很多新闻现场,人们比传统的新闻媒体机构能更快地传播信息,似乎成为了“新闻制造者”。那么,“受众”这个概念还成立吗?毕竟这一概念更多指向被动地接受信息。


而高歌猛进的AIGC则让人们再次审视新闻受众的概念。如果说互联网赋予了人们“传播”信息的能力,AIGC则让“创造”信息成为了可能,受众的能动性愈发不可忽视。


伴随受众这一概念备受质疑的,还有新闻本身。在互联网信息的汪洋大海中,新闻的边界也越来越模糊。19世纪下半叶开始,电报、相机、电话、广播、电视,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人工智能,这些技术催生新闻不断发生变革。未来,传统媒体机构如何生存?与受众的关系又将发生何种变化?


AIGC:受众从传播信息到生产信息


互联网赋予了受众记录事实、分享信息的能力,让文字、图片和声音成为表达所见所想的工具。而AIGC带来了更为深层次的变革,它直接赋予了受众创造与生产信息的能力。受众只需要输入指令性的文本,就能够获得想要的内容。


如果说前者意味着受众参与信息分发并成为重要一环,后者则意味着受众能够开始更高效地生产内容,有望成为专业高效的“新闻制造者”,与媒体机构共同进行新闻信息的生产。


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中,如何快速地获取信息、整理信息向来是难题。这里的信息不仅指向文本,也包括大量的多媒体内容。而且不同的网站和应用程序,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阶段,各有不同的信息。ChatGPT等AIGC工具能够在用户的指令下,迅速获取、整理、概括和总结信息,让用户更加高效地理解和利用信息。从这个角度来说,AIGC能够代替一些总结性的、解释性的新闻内容。


更重要的是,AIGC能够在文本的基础上迅速生成图片、视频和音频等多媒体内容,极大地降低了内容制作的门槛。以前,制作图片和视频等内容需要专业的技能和设备,但现在,普通人也能借助AIGC的力量,轻松生产出有趣、生动的多媒体内容。


简单来说,以前人们仅仅能够在互联网上记录并传播信息,但如今互联网能够直接帮助人们生产信息。AIGC不仅改变了内容生产方式,还重构了生产关系。


虽然传统的新闻媒体机构能够跟大众一样使用AIGC,但可能由于路径依赖等原因,他们对前沿技术的接纳程度并不深入。此外即便媒体机构想要利用AIGC,但如何将AIGC系统地纳入新闻信息的生产过程中,也还需要探索。


未来伴随AIGC智能化的深一步发展,AIGC无疑会激发更多人创造内容的热情。虽然普通人难以长期稳定地生产信息,但普通人的数量是巨大的,因此生产的信息从长期来看也是海量的,依然对媒体机构的内容生产地位造成挑战。受众以往是媒体机构的服务对象,如今却可能成为媒体机构某些层面的“竞争对手”。


新闻不存在了?


尽管传统的新闻媒体机构心存隐忧,担心他们生产的新闻会不会被AIGC取代。但如果我们转换视角,一个可能的回答是,新闻不会被替代,而是被消解了。


19世纪起,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带来了新闻业的飞跃。电报、电话、广播、电视,无不催生了影响力巨大的新闻媒体。但20世纪90年代开始,互联网以及相关的计算机技术的每一次发展,几乎都给新闻业带了不同的挑战。


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以往的技术主要帮助新闻媒体扩大他们能够接触到的受众群体,新闻可以分发到更广阔的社会大众中去;但互联网等技术,赋予了受众制造内容、发布内容的权利,催生了“公民记者”“自媒体”等群体。


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等技术在逐步消解新闻的意涵。好比一场灾难发生了,无论是火灾、车祸还是地震,人们总能在网上找到目击者发布的照片或视频,这些内容常常还伴随简单的文字说明,比如时间和地点。这些零碎的,但又即时的真实的信息,算新闻吗?


要在这个问题上取得共识并不容易。但是,不管人们认不认可这些信息属于新闻,不能否认,这些信息实际上发挥了新闻的功能。所谓新闻,其核心就是关于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信息。普通人分享的信息,实际上满足了新闻的功能。


简单来说,当传统的新闻媒体机构焦头烂额,担心受众会不会取代自己的专业地位,但受众自身可能并没有想去生产新闻,也并没有想要取代机构媒体。他们只是有意无意地生产、传播某些信息,这些信息自然而然地发挥了新闻的功能,挤兑了媒体机构生产的新闻,更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有趣的是,在人们传播的海量信息发挥新闻的功能之际,很多媒体机构却开始生产大量的非新闻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风景、萌宠、美食、养生等话题相关的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闻媒体机构越来越难获取注意力,生产专业的新闻资讯的成本又比较高,为了实现互联网上的“全时传播”,只能生产非新闻性的信息来“填充版面”。


于是乎,普通人分享的很多信息充当了新闻的角色,专业的新闻媒体机构却发布了很多跟新闻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新闻的意义,也就逐渐弱化了。人们依然会想要主动地获取各类新近发生的事实,也想要了解相关的评论和解读,但他们不一定会将这类信息理解为新闻。比如,人们会去关注新闻当事人的微博,关注某些专家学者的B站和抖音,但他们不认为这是在关注新闻,也不对传统媒体机构生产的新闻内容感兴趣。


新闻传播领域的研究者们早已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并尝试用各种概念去阐释,一个比较受认可的概念是“液态的新闻业”。其基本意涵是,新闻业的边界以往是相对固定的,但现在就像液体一样,是流动的,边界是不明晰的。


“液态的新闻业”意味着记者的身份不再固定,他们可以在记者和社会大众之间不断转换自己的身份,新闻受众同时也在成为新闻信息的生产者。记者与非新闻从业人员之间的“流动”成为常态,这一界限在某些情境下甚至会消失。新闻的本质是信息,以往新闻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有相对明确的边界,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信息,但现在,新闻跟其他信息越来越难区分。


技术消解新闻,并不是说新闻不存在了,发挥新闻功能的信息依然存在,但这种信息是否被认为是新闻,在社会层面可能没有共识。换言之,新闻的所指依然存在,但其能指已经被掏空了。在这种背景下,媒体机构担心新闻被替代,可能只是一个伪命题。“新闻受众”这个概念是否还存在,也应该打一个问号。


媒体机构如何应对AIGC的冲击?


虽然新闻业的边界在淡化,但在可预见的未来,传统的新闻媒体机构依然会持续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媒体机构都能度过技术浪潮的冲击,必然有媒体机构会在这一过程中落后,甚至被淘汰。因此如何应用技术实现转型,而不是被技术淘汰,如何形成与普通创作者的差异化、强化专业边界,是新闻媒体机构必须直面的挑战。


实际上,AIGC对于媒体机构来说,也是提升生产效率的利器。AIGC无疑能够帮助媒体机构更加快速、更加准确地生产不同媒体形态的内容。虽然说AIGC的门槛已经降低至普通人就能使用,但媒体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能够持续地生产专业信息。


虽然互联网上普通人可以生产传播各种信息,但持续生产是一般受众所难以实现的,即便AIGC很高效,依然存在时间成本,特别是某些大模型需要收费,对普通人来说可能不愿或难以承担。此外,某些受众可能熟悉特定的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但他们要跟媒体机构一样保持高频的内容产出,也并不轻松。再者,媒体机构生产的内容更为多元,而普通人的产出可能仅仅局限于自己的生活和专业背景,如何持续地生产不同类型的内容,难度就更高了。


AIGC虽然入门的门槛相对较低,但要真正利用它生产出令人瞩目、高质量的内容,这其中的难度却不容小觑。AIGC的本质是基于文本生成内容,而文本本身则是思维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要想通过AIGC生成高质量的内容,首先必须具备卓越的思维,并且能够用精确、富有逻辑的语言将这些思维表达出来。


具体来说,AIGC的使用者必须具备独特的见解和创新的思维,这样才能为AI提供丰富、有深度的内容基础。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需要具备出色的表达能力,将这些思维以清晰、有条理的方式传达给AI。此外,他们还需要对如何“驯化”AI有一定的了解和实践,知道如何通过调整参数、优化算法等方式,使AI能够更好地理解并呈现出自己的想法。


在这个过程中,思维与想法是最珍贵的部分。很多时候,人们在面对AI时,可能连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者很难通过AI生成出吸引人、有深度的内容。毕竟,在AI具备自我意识之前,它只能作为一种服从人类指令的工具存在。而如何巧妙地运用这一工具,本身就是一种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的能力。而媒体机构拥有专业的从业者、丰富的内容生产经验,无疑比一般人更具优势。


虽然AIGC为新闻业带来了众多正面影响,但与此同时,它也伴随着一系列潜在风险。其中,新闻的真实性首当其冲。在AI轻易创造万物的今天,我们如何确保所接触到的内容都是真实可信的?


早在2019年,非洲加蓬就曾发生过深度伪造技术(deepfake)引发政治风险的事例。近年来,如何监管AI更是国内外热议的话题,但除了法律层面的监管,传统媒体机构在新闻伦理道德层面也应当肩负责任,为AIGC的使用制定一套通用的规范。


凭借多年积累的社会公信力、新闻生产经验以及广泛的传播渠道,媒体机构完全有能力尝试为AIGC的使用制定规则,形成新闻伦理道德相关的规范,并在此过程中强化自身的专业地位,甚至还能通过规范技术的方式,为未来的技术发展指明方向。3月21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式制定出台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工智能使用规范(试行)》,正是相当有益的尝试。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社会永远需要真实可靠的信息。在AIGC等技术的冲击下,无论受众发生何种变化,无论信息的形态有何不同,当新闻媒体机构致力于维护全社会真实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时,便履行了自身的社会责任,也就能够在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激烈竞争中存活下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腾讯研究院 (ID:cyberlawrc),作者:梁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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