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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非凡油条(ID:ffyoutiao),作者:豆腐乳,策划:老油条,题图来自:图虫
诗曰: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路走中央。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不是姻缘莫强求,姻缘前定不须忧;
任从波浪翻天起,自有中流温渡舟。
一错再错的爱情
某农村男青年,16岁就远离家乡去广州打工。
打工生涯都是大同小异的枯燥,包吃包住外加集体工作,社交圈子很窄,除了工友之外很难再交到朋友。
在一家皮鞋加工厂 时,他遇见了一个来自贵州的15岁女孩。
两人相爱了,爱到了出去租房同居的程度。
大概是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女孩怀孕三次,都去做了人流。等到第四次的时候,女孩害怕再做人流对生育能力有影响,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男青年把女孩带回家见男方家长,男方家长一开始虽然不同意,但也没办法,只能接受孩子一定会生下来的现实。
当时男青年才19岁,女孩比他小一岁,都还没到法定婚龄。
女孩老家在贵州,路途遥远,等到她生完孩子才告知自己家长这件事——可能在她的这段没有登记的事实婚姻中,所有利益相关方里最后得知这一消息的就是她的父母。
从妊娠到哺乳期,女孩一直住在男方家里。生完孩子,女孩就和男青年一起返回广州打工了,孩子给男青年母亲照顾。
这时两人关系不再融洽,反而产生了矛盾,这段没登记的事实婚姻破裂。女孩和男青年彻底断了来往,也没有去看过孩子。男青年继续在外打工,迟迟没再有对象。
最初,男方对女方离开自己感到很气愤,认为有了孩子就是一家人,自己对女方的态度有所转变。他变得更任性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是女方误解了他。
多年以后,他终于有了一定的悔意,认为自己当时太过冲动,对女方家庭暴力,导致女方离开自己,事实婚姻破裂,破碎的家庭状况对孩子的成长影响也不好。
然而逝去的时间不会再来,这男人现在也有三十多岁了,他的儿子也到了他当年外出打工的年纪。
图片来自网络▲
这是一个很有典型性的故事。在中国,这样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互相结识,在未达到法定婚龄甚至未成年的时候就缔结了事实婚姻甚至生下孩子的情况,非常常见。根据2014 年卫计委《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男性农民工早婚的比例为21.4%,女性农民工早婚的比例为14.7%,总体早婚人群占农民工的18.5%。这就意味着将近两成的农民工是早婚的。
农村社会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了。
勉力迁就的家庭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在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之后,离开家乡、去外地厂子里打工的农民工数量就急速增长。
到了陌生的城市,远离家乡,吃住工作都在厂子里,平时的精神文化生活很空虚,农民工会感到孤独寂寞。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有的甚至连初中都没毕业,出来打工的时候也不过十多岁,正是思想还没成熟,但内心渴望亲密关系的时候。
这其中,越是受教育程度低的,越容易出现早婚现象;可能是由于离家越远越容易孤独,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也比省内流动农民工更有可能早婚,西部地区农民工的早婚几率要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
在外打工期间,不到法定婚龄的农民工互相吸引,发展到同居乃至事实婚姻的阶段,这种早婚,是和古代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早成婚是完全不同的。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早婚,往往有其时代特性。
由于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来自五湖四海,农民工早婚的人往往不是老乡,来自不同城市乃至不同省都很有可能。
早婚双方要经历互相吸引、同居直到事实婚姻的过程(同居和事实婚姻的界限很模糊),往往是自由恋爱导致的。毕竟在外打工,在恋爱这件事上,家乡的父母是鞭长莫及的。当然,年轻农民工的父母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这个在后面说。
未婚同居,在这些农民工内心里也未必是多么光彩的事情,尤其是对女方而言。本来在外打工和家里联系就少,女孩子又羞于谈论她们恋爱的事情,经常是她们怀了孕才会告知家里的父母,眼看木已成舟,父母的反对也往往无效了。所以在两人恋爱这些利益相关方里,女方父母往往是最后的知情者。
说到怀孕,由于避孕知识匮乏,意外怀孕时有发生,堕胎都很常见。像刚才提到的例子里,女方会一次次堕胎,直到再一次怀孕坚持把孩子生下来。
当两个人互相吸引的时候,是不管不顾也会在一起的。但激情会慢慢消退,后面的感情发展就得看两人如何磨合,如何处理生活中的大小事务了。
可是两个十多岁的农民工,人生观尚未成熟,受教育程度可能也很低,财务状况一般也不大好,在工厂工作累而且情绪低落,怎么有资源好好处理生活中的大小事务呢?
比如女方怀孕后,在外地打工的两人很难应付生孩子这种事,只能把女方送到男方的家里,让男方父母照顾。
此时两人的事实婚姻就很明显了。通常女方会来到男方的家里,可能会办婚礼,男方继续出去打工,女方在男方家安胎生孩子,哺乳,直到孩子断奶。一般女方在男方家从怀孕到哺乳结束长达2-3年,要是生二胎还会更长,随后她有可能重新出去打工,孩子交给男方父母照管——通常男方父亲还有余力出去打工,照顾孩子的重任落在男方母亲身上。
可在这之前,女方怕是连男方的父母都没见过面,这一下子就要把对方当成公婆,可真是太难了。而男方父母怕也是对自家儿子的风流债感到头疼:这儿子出去打工,钱没攒下来,搞大了不知道哪里的女人的肚子,这女人的底细都不清楚,一把年纪了还得照顾她,真是儿子造孽父母还,也是不情不愿。
有了这层心思,这婆媳关系本就不容易处。加上这女孩很可能来自外地,在当地无依无靠,也不一定适应当地的风俗、气候、饮食、生活等,很容易产生和夫家的矛盾。要是回娘家,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娘家也是蒙圈的,很有可能在气头上,并不支持她的事实婚姻,她这么挺着个大肚子回娘家也不是个事。
难以忍受的生活
今年四月份中国妇女报有篇题为《警惕农村新婚恋模式潜在的婚姻风险》的报道,就提到了三个这样的案例。
其中一个事例的女主角是现年22岁的小陈,老家在湖北,初中毕业去打工,结识了来自河南的男友。她父亲本反对她的恋情,但她已经怀孕,事实婚姻已经形成,就只能去丈夫家里结婚了。丈夫外出打工,她在丈夫老家由婆婆照顾,结果婆媳关系很紧张,她对未来充满迷茫:
“刚开始他(丈夫)在电话里还听我抱怨,劝解我们(指小陈和婆婆),现在他基本上已经不谈这些了;我和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什么可以交流的,有了烦心事儿也不知道跟谁说;有时候觉得自己过算了,干脆走了算了,但是为了孩子也就忍忍没有走;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可能会怎样”。
另一个事例里21岁、来自河南的小李,初二辍学打工,后来远嫁江西,怀孕时还不满18岁,在三年内生下了两个孩子。夫家的小姑子脑瘫,公婆在经济上和生活上都无法给她什么支持,她人在异乡,怕是口音都不通,和丈夫老家的村里人都很少交流,精神上很孤独,经济上很无助,日常除了照顾孩子,就只能在网上消磨时间。她打算孩子一断奶就出去打工,孩子自然是交由公婆照顾。
由此可见,这种打工时期结成的早婚案例里,一旦最初的激情消退,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时,尤其是女方怀孕到男方父母家里居住时,矛盾很容易产生,最终将感情消磨干净。很多时候是婆媳关系不好,有的时候则像文章开头那个事例里那样,男方对女方施加了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并不遥远,201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十年一次,下一次的最新数据就得等到2021年才知道了。
过不下去了,女方就会选择到远离男方的地方打工,如果两人之前没领结婚证,这事实婚姻也就结束了,领结婚证也很可能离婚。此时女方的感想往往是“那时候小,不懂事不成熟,现在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
幸好现在离婚也容易了,感情破裂后出去打工也容易造成事实上的空间分隔。若是在以前女方不容易出去打工的时候,这种外地的媳妇受了委屈又无处排解,想不开的话,就会像我们在《他们为什么死去?》里提到的那样,是有可能自杀的。
将计就计的父母
这种早早在外打工、自由恋爱、最终却容易过不到一起去的婚恋模式,甚至影响了一些地方的婚恋风俗。
比如驻马店某村,以前当地年轻人初中毕业后也是早早出去打工。按照他们父母的想法,自己的儿子出去打工,就应该好好攒钱,为将来娶媳妇做准备。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儿子出去打工之后,不仅没攒下钱,还有可能馋人身子,哦不,自由恋爱,领一个外地媳妇回来。
图片来自微博▲
然后就是本文之前提到的剧情,外地媳妇在婆家因为家庭矛盾或是不适应,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哪怕生了孩子也要坚决离开。她们完全可以直接去外地打工,再也不会到原来丈夫的家乡。
这种行为在婆家看来就是“不好好过日子”。他们自然会觉得“外地媳妇不牢靠”。
而另一方面,外出打工的村里女孩也容易自由恋爱,这就也重复了上述戏码,只不过女方家庭可能更惨,等到女儿怀了孕才知道自家女儿恋爱了,要是女儿跟着去了男方家乡,那就更帮不上女儿了。
所以该村居民很重视儿女和同乡结婚,对异地婚姻严防死守。当然,由于重男轻女,老一辈村民对女儿嫁到外地的干涉并不是那么严密。
该村衍生出了一种新型的早婚模式:儿子们在初中毕业或辍学后,先在家乡“混”两三年。家长宁愿儿子在家里混也不愿意他们出去打工,怕他们钱没赚到,还带一个不知底细的女人回家。等到儿子稍大一点,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会在家里的安排下定亲,不久之后就结婚。
由于重男轻女导致的女孩出生数量低于男孩,以及当地女孩比男孩更有可能和有钱的外地人结婚,而男孩婚恋市场几乎局限在本地,当地结婚成本也就会升高。尽管并未升高到像《天价彩礼造成畸形男女关系》里提到的那种可怕的程度,但也足够把一个男孩的家庭压得喘不过气来。
家里条件不大好的父母也只能让子女出去打工攒钱,但要求子女必须把收入交给父母,并不许子女在外面自由恋爱,十八九岁必须回到村里结婚。假如子女敢在外自由恋爱,若对象是同乡,该村父母尚有一定考虑的可能;若对象是外地人,那该村父母一定会想尽办法拆散这对情侣。
极致摩擦的代价
然而,该村的家长们的努力方向可能错了,毕竟婚姻关系不会因为夫妻是同乡就能稳定下来——如果有这样的好事,那天底下就没有家庭纠纷了。
无论是外地打工自由恋爱式早婚,还是驻马店某村的家庭包办式早婚,事实婚姻中的小两口多数连二十岁都没到,未必有多成熟的亲密关系相处模式——就连老油条这种老司机,都承认自己本科时候在感情上像个潮吧。
像驻马店某村那样,家庭介绍同乡成婚,两口子也未必有什么感情基础,虽然新媳妇在本地的适应没问题,但两口子连自由恋爱的激情都没有,就直接进入了磨合期。
这种家庭,和磨合不良的自由恋爱早婚家庭一样,也会产生种种家庭矛盾。
比如有个该村的女性,19岁就结婚了,生了两个孩子,却在犹豫离婚。
她丈夫不大靠谱,在经济上,丈夫打工的钱都自己保存还不够花;在感情上,丈夫甚至还在她二胎怀孕期间出轨一个本地女人,两人感情恶化。不仅如此,照她的说法,她丈夫还经常在婚后嫌彩礼贵:
“他总是抱怨,说因为我们结婚他们家变穷了。还总是惦记着我手里的2 万元钱,这是结婚时候的彩礼。他总想从我手里要回,有一次他买了一个200 多元的戒指,说都给我买礼物了,难道我不应该把钱给他吗?”
显然这段感情很不成熟。
但是公婆为了这桩婚事付出了很大代价,也是怕自己儿子离婚后就没人要了,就为保住他们儿子的婚姻做了很多事。他们替不成器的儿子承担了奶粉钱等所有的家庭费用,还逼着儿子给家里寄钱。
不过这个小媳妇还是对婚姻不满意:
“我也不知道要不要离婚,一直犹豫,但要是离婚了我就不要这两个孩子了。”
农民工大潮不仅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深刻影响了社会。比如无论是打工自由恋爱式早婚,还是受其刺激发展出的驻马店某村的早婚模式,都改变了农村的结婚风俗。
但早婚是有很多问题的,以上提到的小两口感情不成熟不稳定是其中之一。
另外,未到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姻,《婚姻法》保护可能会缺失——当然,如果连新的《民法典》也保留30天的离婚冷静期的话,事实婚姻反倒成了一种利好,小媳妇想要摆脱事实婚姻,只要不和对象在一起打工即可,那就无异于人间蒸发,轻松做到大隐隐于市。
早婚早育后,感情已经变淡的男女会去城里打工,孩子扔给男方父母照顾。有的研究认为早婚早育加剧了“留守儿童”问题。
然而我觉得,只要出去打工,无论是否早婚,打工者的孩子都很有可能送到乡下让上一代抚养,这显然不是早婚遭遇独有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苛责打工者是没有道理的。
应该质疑的是,为什么打工者打工的城市,没有为打工者配备医疗、教育等资源,帮助他们在当地安家落户,逐步帮助他们融入城市呢?“人口红利”就把人当成是用完就扔的干电池吗?
至于最近出台的“将务工人员对子女监护情况纳入职工诚信体系建设”的办法,就更是头痛砍头、脚痛砍脚,根本不解决根本问题,反倒把成本转嫁给问题中的弱者。
农民工早婚问题,只是农民工大潮中的无数社会问题之一而已。早婚问题比较严重的2000-2010年,正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快、质量差的时段。如今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慢下来了,更注重经济增长质量了,是时候注意并着手解决这些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了。
参考文献:
1、刘成斌, 童芬燕. 陪伴、爱情与家庭:青年农民工早婚现象研究[J]. 中国青年研究, 2016(6):54-60.
2、警惕农村新婚恋模式潜在的婚姻风险_中国妇女报<20190408期>第B1版:婚恋周刊 关注 http://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9-04/08/058589.html
3、宋丽娜. 结婚未成年——河南农村的早婚及其社会运作机制[J]. 中国青年研究(11):62-68.
4、面对家暴,不该沉默--法治--人民网 http://legal.people.com.cn/GB/17886340.html
注:文中图片除已标记的,其余均来源于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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