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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12:31

进入专门学校的“不可教者”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 (ID:hangyeyanxi),作者:周新成(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编辑:Susu,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探讨未成年女孩走向犯罪的原因及专门学校的对策。

• 🏠 家庭教养缺位和偏差导致问题

• 📚 学校难以管理“不可教者”

• 🌱 帮扶老师的土方法更有效果

2024年8月13日,“正面连接”发布了一篇深度报道《从家中偷走一个11岁女孩》,文中提到的女孩陈玥在辍学回家后,通过互联网认识了许多同龄的男孩女孩,此后游走于各种娱乐场所,被多次性侵,两度进入卖淫团伙,并涉嫌多次暴力侵害他人。



事实上,文中提到的多名诱骗陈玥的其他未成年女孩,在诱骗“闺蜜”进入她们的交往圈乃至组织卖淫之前,其中绝大多数人很可能也经历了厌学逃学、在线上线下找到处于同样状态的“朋友/闺蜜”、在社会上游荡、在各种成人娱乐场所游走,被诱骗或被胁迫而被性侵,主动或被诱骗、被胁迫从事卖淫活动,其中部分未成年女性还涉嫌组织卖淫。她们同时具有“受害者”和“不可教者”两种角色特征。


2024年7月,笔者赴西南地区某公立专门学校调研,该专门学校中的未成年女生(“警送生”)大多数都是因卖淫与组织卖淫被公安机构抓获,经法定程序被送至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教育。其中不乏一些未成年女孩,在逃出或被亲属带出卖淫团伙后,继续在社会上游荡,然后主动从事卖淫活动乃至组织卖淫,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专门学校该怎么对这些“不可教者”进行专门教育,这是一个重大问题。在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时,首先要深入这些未成年女孩的世界,探究她们如何一步步成为令人无比痛心、痛惜的“受害者”,如何在本该接受义务教育的花季年龄成为“不可教者”,过早进入了“成人世界”与“罪恶都市”,一步步堕入深渊。



在专门学校的调研发现,绝大多数进入专门学校的学生的家庭教养存在严重缺位或偏差的问题。具体存在以下多种复杂情况:


父母早婚早育,家庭伦理责任观念较弱,处于事实上的“生而不养”状态。还有一些父母离异后常年在外务工,或各自再婚,对小孩的关心与管教严重缺位。上述原因使得一些小孩由祖辈隔代教养,祖辈或管不住小孩,或极度溺爱小孩,特别是任由她们使用手机,这导致她们成绩不佳,无心学习,在线上线下接触不良群体,进而产生厌学逃学行为,在社会上游荡。


还有一些父母生育子女较多,可能存在重男轻女观念,对孩子的关心关爱不够;一些父母忙于工作或其他事情,对子女关心关爱以及管教都存在严重缺位;一些父母自身受教育程度较低,喜怒无常,管教孩子的方式方法十分简单粗暴,给孩子身心带来伤害;甚至有一些父母自身品行存在问题,乃至自身“劣迹斑斑”,有过被判刑坐牢的经历,在子女教养方面长期缺位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上述种种家庭原因导致这些未成年人或缺乏家庭的有效管教而自我放纵;或因亲子关系疏离而渴望在家庭之外、在线上线下寻求情感上的需求满足;或因亲子关系紧张与家长爆发激烈冲突而游离在家庭之外。久而久之,当这些孩子逐渐长大逐步进入青春期后,家长的溺爱或放养会导致她们更加放纵,家长的粗暴管教会造成她们更加逆反,更加想要逃离家庭。


家庭教养的偏差与缺位进一步导致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失去效果。大多数情况下,班主任及学校管理者很希望通过家校合作来共同教育好孩子,即使孩子成绩难以有所提升,学校老师从教书育人以及学校班级管理等各个角度都希望孩子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在班集体中成为一个“积极分子”,或最起码成为一个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同学的学生。


尤其是在“控辍保学”的压力下,可以说,学校老师相比家长,更希望这些孩子能够开开心心、安安稳稳上学。(当然,也存在少数未成年人在某个阶段遇到了教育管理方式方法有较大问题的老师,或在学校被同学孤立欺凌,这不仅导致她们成绩下滑,还产生了厌学情绪,进而与家庭形成“合力”,引发她们出现后续的一系列问题)


然而,受家庭教养偏差或缺位的影响,这些未成年人在学校不仅无心学习,还常常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里形成“小圈子”,部分学生还在校园内外欺凌、霸凌其他同学;或在线上线下与一些社会青年交往密切,常常逃学或阶段性辍学,在社会上游荡,混迹于各种成人娱乐场所。久而久之,她们成为令学校老师极为头疼的“不可教者”。


在全国许多地方的乡镇初中调研时,我们发现,如果一些学生没有正常上学尤其是周一没有返校,学校上到校长、下到班主任都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联系家长,乃至联系派出所找孩子,甚至一些家长都不关心孩子的去向。学校老师在校园安全管理考核的压力下,常常比家长还要更关心学生的安全问题。无论是学校管理者还是班主任,她们的绝大多数精力不是花在绩优生以及“中等生”身上,而是花费在这些所谓的“不可教者”身上,以及花在与她们家长沟通交流上。


当这些未成年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脱离了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在线上线下与不良同辈群体展开密切交往时,她们的成长便处于极度的不可控、高风险状态中。


特别是在今天这个智能手机时代,她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接触到各种复杂的信息与同龄人以及品行不端、满怀恶意的成人,她们的认知与价值观很容易受到这些信息与这些人的影响,产生认知和价值观扭曲与偏差问题,在懵懂的阶段受到其他人的引诱、诱骗、胁迫,进一步脱离家庭、学校及村社,或在学校持续违规违纪,或在学校内外欺凌伤害其他学生,或与父母爆发激烈冲突、产生不良行为,或发生隐性辍学行为,在社会上游荡,受到诱惑或胁迫,乃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在访谈专门学校的帮扶老师时,我与帮扶老师探讨了一个重要问题:这些未成年学生之所以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大多与家庭有关,特别是一些学生在家庭中或受到较为严重的情感与身体伤害,或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感受到来自家庭的关爱与温暖。帮扶老师在进行思想教育时,在以家本位为伦理传统的当代中国,如何看待以及处理观念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如何对学生进行更为恰当的思想教育?该帮扶老师基于自身实践经验的回答能够给我们提供很多启发。


在该老师看来,自己帮扶的许多学生确实在家庭中没有感受到情感上的关爱,也正是因此,他们在社会中游荡时容易受到他人的小恩小惠或情感关爱诱骗,进而被诱导或胁迫犯罪。


但是,该老师认为,在帮扶过程中,自己不能“把窗户纸捅破”,告诉一个未成年孩子她的父母是不爱她的,她受到的伤害、出现的问题源于家庭。一旦这样做,可能会导致这些在感情方面本就较为淡漠的未成年人连对亲情的一丝丝渴望和亲情观念都失去了。一旦如此,等她们走出专门学校后很有可能再度陷入孤苦无依和自我放纵的深渊。


因此,该老师往往采取“缓兵之计”或用“善意的谎言”引导这些未成年人不要怨恨父母,让他们回忆成长中那些美好的事情,感受父母或其他亲属对他们的关心关爱,先带他们走出灰暗的心理世界,寻找到生活的光亮,引导他们先树立自立自强的决心,等成年之后、有了独立自主的能力之后再去了解与理解、处理关于家庭的复杂事务。


在具体的帮扶实践过程中,该老师在与学生谈心谈话时,也会将自己比作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哥哥(该老师31岁,本地早婚早育现象突出,进入专门学校的一些未成年人的父母年龄亦在三十多岁左右),首先取得她们的信任,尽力打开这些孩子们的心灵,在此基础上给予她们以正向引导,引导她们忘记过往,将过往不堪的回忆封存,以正常人的心态面对未来,坚定以后不再回头的信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树立起对个人成长发展的希望与责任感,建立起对家庭与社会的责任感。


在专门学校的矫正教育之外,近些年来,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作用也在被强调。但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已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呈现出对服务对象生活世界忽视与割裂的倾向,将未成年人从其原有的生活境遇中抽离出来,将不同的支持系统割裂开来,这样一来就难以保障矫治工作有效性的持续发挥[1]。更深层次来看,这可能与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的根本价值理念有密切关系,即个体主义的价值基础与社会福利观念基础。


在当前中国客观现实背景之下,在让所谓“不可教者”变得可教的实践中,或许有必要从中国本土的家本位伦理观念出发,回应实践中的张力,在矫正教育过程中让这些未成年人同时具备纪律性、对群体(家庭、村社或其他正常的小共同体)形成依恋感、自主性,完成涂尔干所强调的“道德教育”,这可能还是需要以专门学校为主,基于地方社会基础探索适宜的本土方法。


这位帮扶老师给我的一个重要启示是,看起来不那么“现代化”的理念、不那么“高大上”的“土方法”,往往是最有效果的。研究者应该深入田野之中,在广泛深入的调研中探索这一议题,基于本土经验进行理论提炼,进而指导行动。在专门学校的访谈为我进入这一研究议题提供了一个起点,未来我将持续研究这一问题。


参考文章:[1]张昱,金超然.“挽回—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M].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 (ID:hangyeyanxi),作者:周新成(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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