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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APPSO (ID:appsolution),作者:发现明日产品的,原文标题:《他靠AI音乐狂赚 1200 万美元,却被FBI起诉面临20年监禁,生成式音乐刑事第一案引发争议》
“躺着赚钱”“一键生成,月入2w+”“0基础无脑出爆款”,这样的标题是不是很常见,甚至有点心动?
AI生成工具出来之后,做内容的确简单太多了:一条prompt可以出音乐、出视频,字幕口型也都可以自动配好。剩下的,只要放到平台上,赚播放量分成就行——真·躺着赚钱。
然而FBI看不下去了。周三时,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名男子,被FBI提出刑事指控:他用AI工具生成了数十万首歌,给它们编造了千奇百怪的乐队、作曲家名,放到流媒体上挣分成。
关键是他戏做得很全,有“音乐”就要有“听众”。为了冲播放量他还做了许多bot账号,忙不过来的时候还会外包出去。
根据检察官找到的电子邮件记录,播放量据称已经达到40亿次,版税收入达到1200万美元。FBI提出的指控包括电信诈骗和洗钱等,单项指控最高面临20年监禁。
FBI称,这会是第一起针对生成式AI音乐的刑事案件。
前有古人,后有来者
这个案子里的每一个操作,拆开来都不新鲜,全都是前人栽下的树。
首先,把流媒体分成当作收入来源,早已有之。任何流媒体上,播放次数一直都是重要分成标准,其次是广告收入分成。以YouTube为例,广告分成通常是创作者55%,平台45%。
国内的主流视频平台也都有平台分成计划,只是侧重点各有不同。例如b站的平台分成,杯水车薪,主要还是靠粉丝打赏。西瓜视频的模式是保底+分成,最新的计划中,粉丝播放可以获得至少高于日常流量六倍的分成收入。
而抖音更倾向于直播打赏,跟平台五五分成,涉及工会的另算。短视频的播放量、互动率等指标,也构成分成标准。
很清晰,想要在流媒体平台上挣钱,重要的就是播放量,而播放量很容易造假。
在国内,“刷量”可能是更为所知的叫法。针对视频的刷量,是一门明码标价的生意。公安部网安局发布过一条贵州公安机关打击“网络水军”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470万。
涉案账号超过2000个,转评赞数量超过8000万次,从浏览量、关注量、评价数,都可以刷出来。
从作案现场的图来看,还是“古典”的,更先进的刷量直接用脚本完成。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过一起针对抖音的“智能刷量”软件。在这款软件上,只需要自己做基本设置,登录账号,就会跳转到抖音,然后自动开始批量点赞、评论、转发等一系列操作,直到完成设定目标。
自动化的刷量成本非常低,最夸张的情况,7分钱可以买一万播放量,4毛钱可以增加一个粉丝。面对平台越来越严格的账号审核和监测,甚至有犯罪团伙盗取真人用户的账号,用来刷量。
在国内的司法情景中,刷量违反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如果案件后果严重,也是可以入刑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刷量早已有之,在哪里都属于犯罪行为,那有没有AI,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个人就是一个团伙
不可否认的是,AI工具的确解决了一些人的“创作梦想”。
在FBI这个案件中,主人公迈克尔·史密斯,或许曾经也有过一个音乐梦:
最早他也是自己写原创歌曲,发布到音乐网站上。但是发现凭自己微薄的创作,带来不了什么很大的收益。
直到他开始和一家人工智能公司合作,生产效率大增,每周能产出上千首歌,他再也不用操心怎么充实曲库了。
跟前面提到的案件不一样,上述案件里,被告方通常是提供买量服务。他们要么有脚本、技术,要么有账号资源,或者应有尽有,根据客户的要求接单。
至于要刷的是谁的短视频、谁的网易云排名,都无所谓,只要对方钱给的到位就行。
而史密斯,一个人就是一支队伍。他用AI软件自己做歌、自己发布,自己改代码,自己部署52个云端服务账号,运转一千多个假账号。
他很清楚,自己需要足够多的内容。因为如果只有很少歌,即便这些歌曲的播放量很高,也很容易引起平台的怀疑,从而下架甚至封禁账号。他的策略是,播放量可以少,但歌曲的总量一定要大。
所以他找到了人工智能公司。他会跟合作方提出自己的需求,要什么类型的音乐、数量。随着这几年技术的进步,他们生成的音乐质量也在提高,还可以添加人声。并且,史密斯完全拥有这些歌曲的知识产权。
这可能是这桩案件里最有争议的部分:生成式内容,究竟是否应该享有一般人类创作作品的版权,尚且没有定论。
在史密斯都没有亲自写prompt的情况下,就让他完全享有第三方公司帮他做出的音乐的版权了。
2019年时,有平台发觉不对劲,通知了和史密斯合作的分销公司。
得知这一消息,史密斯坚决否认自己的音乐是生成的,也否定自己在刷量,他不过是用了唱片公司都会用的营销手段。
骗兄弟可以,别把自己骗了。
最终,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以电信诈骗、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等罪名指控史密斯,他已于本周被逮捕,等待审判。
这一整个局里,成千上万首歌,没有一支是活人写的,也没几个活人听,只有到手的钱是真的。
虽然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但引发了许多争议。有相当多的评论认为,史密斯并没有做错什么。
有规定播放量必须来自真人吗?有规定AI生成的音乐就不能参与分成计划了吗?平台的流量分成既然是这个规则,他无非是聪明地利用了规则,也没伤害别人。
至于说,他所挣到的钱本应该属于真正辛苦的音乐人们——平台最好是有这么大方,就那点分成收益,音乐人们根本养活不了自己。
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