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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两大本土知名药企,恒瑞医药与豪森药业却屡屡陷入行贿事件,这背后,国内医药企业带金销售之风长期无法根除。”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ID:wowjiemian),作者:谢欣,编辑 :许悦,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作为A股当之无愧的“医药一哥”,恒瑞医药在市场上一向呈现以重金投入创新药研发,带动业绩增长的姿态,但近日一份判决书却揭开了其销售公司医药代表存在常年行贿医院的另一面。无独有偶,作为孙飘扬家族企业的另一成员,江苏豪森药业(上市主体为港股瀚森制药)旗下公司也同样存在多起行贿案件。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编号(2020)浙1102刑初4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药代表财务,以及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日前被一审判决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80万,追缴违法所得331万。
而向雷李培行贿的对象中,恒瑞医药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医药”)便是主要的一个行贿方。显然,麻醉类药品作为恒瑞医药常年的主要业务板块之一,各大医院的麻醉科主任难免恒瑞医药的成为“拉拢”对象。
根据该判决书,新晨医药对雷李培的行贿至少早在2016年就已开始。期间包括新晨医药销售代表徐某和叶某、浙南区域经理孙某等恒瑞医药员工数次送给雷李培20万元感谢其对公司药品使用的关照,以及多个药品回扣款共计236万元。
这些药品包括吸入用七氟烷、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注射用苯磺顺阿曲库铵、酒石酸布托啡诺注射液、盐酸左布比卡因注射液,徐某和叶某分别以100元/瓶、20元/支、10元/支、3元/支(2019年之后的标准调为90元/瓶、20元/支、9元/支、6元/支、5元/支)的计算标准送给雷李培回扣。
此外,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9年间,自然人连庆泉利用担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在药品、耗材及设备等销售谋取利益,累计受贿220余万元。
其中在2010年至2018年间,连庆泉先后10次收受新晨医药区域经理孙某给予的人民币43万元、价值2万元的加油卡、金条一根、2000美元及虎头金饰品等有价物件。
对此界面新闻5月8日拨打恒瑞医药公开电话,但无人接听。
新晨医药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正是恒瑞医药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云曙,周云曙自1995年毕业起便在恒瑞医药任职至今,2014年其主管销售工作,在今年年初孙飘扬宣布辞去恒瑞医药董事长职务后,周云曙正式走上台前。
而恒瑞医药旗下另一销售子公司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医药”)也曾登上行贿名单。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发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姜雪秋利用担任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以及合理用药的监督检查上为科信医药谋取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该公司大丰地区业务员李某贿送的现金,合计人民币2.8万元。
早在2015年时,中国经营报曾报道称,恒瑞医药业务员曾多次卷入医院相关人员受贿案中。但每一次事件爆发后,所牵涉似乎都能从中“全身而退”。这些被行贿对象包括原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医院原院长陈某、原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陈某,原榆林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刘某等人。
此外,2008年时河南省卫生厅也点名36家行贿河南省内医院、医生的制药企业,恒瑞医药赫然在列。2012年时也曾有一份署名为“恒瑞医药前医药代表”的网帖突然出现在网络上,文章称“披露恒瑞医药的不法行为”,主要披露了恒瑞医药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区肿瘤医院等医院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嫌向医生支付高额医药回扣。恒瑞医药时任证券事务代表徐国文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对此曾坚决否认,并表示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起诽谤事件。
恒瑞医药近三年一期的业绩显示,其当期销售费用分别为51.9亿元、64.6亿元、85.2亿元和19.27亿元,数字逐年大幅增加。其中2019年销售费用85.2亿元同比2018年增长大达到31.87%。占公司营收比重36.61%。
虽然恒瑞医药近年开始向创新药转型,并且大力增加研发投入,但从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品种看,真正的创新药品种较少,绝大多数依然是此前的仿制药品种,恒瑞医药在近年也保持着业绩的高速增长。
事实上,恒瑞医药强大的销售能力在业内也是为人熟知,位列“风尘四侠”之首,被冠以“阿恒”的称呼。而恒瑞医药实控人孙飘扬家族实际控制的豪森药业,在业内实际上也常常被一同提起。
虽然恒瑞医药早在多年前就在对上交所的问询回复函中极力撇清两家关系,豪森药业也已以境外主体瀚森制药的身份独立在香港上市,但豪森药业控股股东为孙飘扬与钟慧娟的女儿孙远所管理的家族信托基金Sunrise。
在上文提到的姜雪秋受贿案中,豪森药业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特医药”)也名列其中、判决书显示,2017年,姜雪秋利用担任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及新药的引进上为恒特医药,非法收受该公司员工高某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
此外恒特医药及其相关人员还涉及安徽省原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胡风平受贿案、原安徽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敦武受贿案等多起行贿案件。
对此,豪森药业方面并未对界面新闻记者进行回应。
翰森制药公告显示,公司从2016年至2019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3.8亿元、27亿元、32.1亿元和32.7亿元。而截至6月8日收盘,恒瑞医药市值已接近4300元人民币,瀚森制药市值超过1800亿港元。
事实上,在医药行业内,虽然多部门历年来多次发文严禁“带金销售”,但在行业内,相关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可谓是公开的秘密。一方面企业与基层医药代表利用各类差旅、食宿等发票完成“洗钱”“冲账”,一方面还有各式各样的CSO(合同销售组织)、互联网医疗服务企业协同将灰色开支进行“漂白”。
而一旦事发,企业大多选择“甩锅”给基层医药代表,迅速完成切割以保自身平安,而基层医药代表往往迫于垫资压力,除非与企业发生大的劳动纠纷,也极少捅破这层窗户纸。
2019年6月4日,财政部宣布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共涉及77家医药企业。这场被称作“核查风暴”的大检查覆盖了国内多家知名外资、上市制药企业,曾被外界寄希望于可以起到打击“带金销售”之风,挤压高药价水分,提高药品可及性等作用。
然而近一年过去,上述检查工作仍未对外公布结果。有资深医药销售人士此前曾对界面新闻记者分析指出,这一结果应该“不会公布,也没法公布”。
在近日流出的一份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后,药企需对代理企业的商业贿赂等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将对失信药企建立信用评价等级,对应不同的惩戒措施,包括暂停参与招采的资格,以及纳入打击“欺诈骗保”范围、追缴企业侵损医保基金获得的不当利益等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ID:wowjiemian),作者:谢欣,编辑 : 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