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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1:19

写给创业者:从月暗仲裁案,学价值1亿美金的教训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赵继成频道,作者:赵继成频道,题图来自:AI生成

文章摘要
创业者需谨慎股权分配,注重合作共赢。

• 🔍 投资协议需严谨,避免利益纠纷

• 🤝 创业者与投资方应追求共赢

• 🌊 创业者需具备法律和资本运作知识

月之暗面,这家大模型领域的明星公司,近日遇上了意料之外的风波。


根据多家媒体披露,循环智能的部分投资方在香港提起仲裁程序,矛头指向月之暗面的两位创始人——杨植麟与张宇韬,在没有拿到循环智能所有投资方豁免同意书的情况下,便创立月之暗面并启动新一轮融资活动。


需要交待的是,循环智能是这两位创始人此前参与创立的企业。


有消息称,部分循环智能的投资人作为此次仲裁的主要推动者,所提出的补偿要求高达近1亿美元。


此消息一出,立即在业界引发了轩然大波。有人感慨,“天才少年难躲资本局”,批评老投资方金沙江、博裕、靖亚、华山等资本“狮子大开口”;也有人对月之暗面能否应对这样的意外事件感到担心。


针对“仲裁”事件,月之暗面的代理律师也向媒体回应,明确表示所谓仲裁“既无法律依据,又缺乏事实支撑”。


事实上,在风险投资集中度高的地区,如硅谷,此类争端并不罕见;而在国内,类似案例也时有发生。


通常情况下,这类争端往往通过水面之下协商解决,因为公开撕破脸对双方而言都是得不偿失。投资方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创业团队也希望精心呵护新创立的创业项目。


然而,此次事件竟发展至仲裁阶段,甚至被捅到媒体上公开曝光,这无疑透露出双方之间存在重要分歧。显然,投资方正在采取“极限施压”的策略,以期获取更多利益。


此事件的意义,已经超出当事双方的利益范畴,对整个创投圈都具有深刻的警醒和启示作用。接下来,我将从规则、情理以及行业三个维度,进行深入剖析,以便为创业者提供参考价值。


一、从规则层面看,杨植麟给前公司循环智能股份太早了


我们先从法律和规则的层面来分析这件事。


目前双方的争端,主要涉及投资协议、股权分配、利益补偿等问题。


一般来说,创始团队在拿到投资机构的融资时,会签署一份投资协议,里面会有一些约束性条款,比如创始团队的成员另起炉灶创业,需要征求投资方的同意,或者对投资方的投资利益作出补偿和保障。


这就涉及到了这次新闻中反复提到的“同意豁免书”。


5位老股东提出的理由就是杨植麟一方没有拿到同意豁免书,就创立了月之暗面。但也有媒体报道,循环智能CEO陈麒聪当时其实已经通知了各位老股东,方案也过了会。


但其实,在我看来,同意豁免书之争仍是表象,也就是说投资方只是表面上在争所谓同意权,本质上是投资人在争利益。


因为,月之暗面实在太成功了,创立不到两年时间,估值超过30亿美元,阿里、腾讯等巨头蜂拥入局,旗下产品Kimi成为年轻人的心头好,堪称这几年最亮眼的创业项目。


在如此高额的投资回报之下,老股东难免心理失衡,这是所谓“同意豁免书”之争背后真正的动机和起因。


有媒体的评论一针见血,说这件事的本质,还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把人性的贪欲放大了”。


但问题是,杨植麟一方对不起老股东吗?据圈内人士透露,杨植麟出去创业的时候,直接给了循环智能接近10%的股份,循环智能到现在都是月之暗面的最大股东之一。


而拥有循环智能股份的老股东们,单凭这一项,不算循环智能本身的价值,就已经收益颇丰,算是意外踩中了明星项目。创业融资的窗口期真的很短,给予月之暗面股份,正是因为获得了所有股东同意,但现在却成为拿来说理的程序。


杨植麟的做法,不可谓不慷慨,体现了对循环智能老股东的尊重和感激。如果循环智能不卖掉老股,到现在的价值可能比自身的估值还会更高。


但这件事上最深刻的教训是什么呢?就是杨植麟把股份给的太早了,更安全的一种做法,是把这部分股份暂存到第三方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或信托公司,等待所有老投资方的书面协议签署完毕,走完所有的流程,再按照约定进行分配。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避免老股东事后拿所谓同意豁免书,去卡月之暗面,甚至狮子大开口,也避免对月之暗面后续的融资造成不利的影响。


话说回来,如果月之暗面没有取得这么大的成功,没有这么高的估值,所谓同意豁免书,多半是不会被拿出来说事的。但现在面对这么大的利益诱惑,“程序问题”就变成了要价的筹码。


而在回馈股权的问题上,杨植麟一方确实给的太早,或者说太过于善良了,这是一个教训,而且价值不菲。


二、从情理上看,搞垮月之暗面将导致多输的局面


在剖析了规则层面的问题之后,我们再从情理层面,说说背后所蕴含的多维度考量与潜在后果。


参观过中国古衙门的人,一定见过一个牌匾,上面会写着“天理、国法、人情”,在中国人的法治意识里,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款,还要考虑人情。


在西方的法律体系里,成文法之上还有自然法,也是要考虑大众对公平的理解和感受。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月之暗面作为一个创新项目,其兴衰不仅关乎创始人杨植麟及团队的梦想与努力,更与众多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相连。


从情理上讲,任何一方的刻意破坏,都将导致整个生态链的动荡,形成一种“多输”的局面。


这不仅违背了商业合作中基本的信任和共赢原则,也违背了合作方之间应有的尊重与理解。


老投资人,作为循环智能的支持者,其初衷无疑是看好项目和创业团队,期望通过投资获得回报。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分歧,若不通过合乎情理的方式解决,而选择以“搞垮”对方为手段,无疑是对合作精神的践踏,也在情感上让人寒心。


据媒体披露,老投资方里,像真格基金、红杉中国,都是在最早阶段就投了月之暗面,持续地进行了支持。而当初杨植麟出来做月之暗面,老投资方不可能不知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看好新项目,并愿意跟进。


现在伴随着月之暗面的估值暴涨,老投资人心态失衡,倒也并不为怪,但是有一说一,杨植麟之前给的已经相当不少了。如果不去复盘自己判断失误,而是为争取利益去搞垮月之暗面,甚至给新投资人打电话阻止月之暗面的融资,于情理上,会伤了创业者的心。


一些行为,短期内或许能为一方争取到些许利益,但长期来看,最终将导致无人敢投、无人敢创的恶性循环,消耗整个行业的信誉与活力。


其实,说到底,这些老投资人投的是循环智能,甚至可以说没投过月之暗面一分钱,而循环智能至今还在运转,月之暗面给循环智能的股份也足够多,比杨植麟占循环智能的股份还要多,甚至单纯这部分就比循环智能本身还要更值钱,老投资人们得到的不少了。


在商业世界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本能,但如何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多方共赢,维护行业的健康生态,则是每个参与者都应深思的问题。


要知道,在商业的战场上,真正的胜利不是击败对手,而是携手共创更大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拥有更多的合作伙伴,为整个创投圈带来更多的正面影响。


三、从行业看,投资人和创业者也是博弈手,创业者要会保护自己


我们再从整个创业和投资环境的角度来说一说。


杨植麟是技术创业者,月之暗面的创始团队也都是技术专家,说白了,如果在最开始就有更懂法律和投资的人来帮帮忙,规避一些风险,也不至于现在被老投资方欺负。


这件事如果继续这么僵持下去,对杨植麟和月之暗面,肯定不是好事。它不仅分散了团队本应专注于产品迭代和市场拓展的精力,还可能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未来发展造成损害。


但反过来说,难道对5家老投资方就是好事吗?当然不是。甚嚣尘上的拉扯,不仅消耗了双方的资源和耐心,更可能破坏原本基于信任建立的合作关系,影响未来可能的合作机会。


更重要的是,这一事件也是对创业者的提醒,让他们看到了欢欢喜喜拿到投资的另一种可能性——投资人的策略、手段以及对利益的极致追求。


对于广大创业者而言,这无疑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它提醒着每一位即将踏上融资之路的创业者,必须更加审慎地选择投资伙伴,不仅要考察其资金实力,更要关注其投资理念、行业声誉以及对创业者的支持态度。


我认识的一位知名投资人,他曾经连续多年支持一位屡败屡战的连续创业者,展现出了风险投资者的温度和人情味。而那位创业者也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多年后给了这位投资人妥当的股权安排和极为丰厚的回报,双方的关系堪称佳话。


杨植麟此次的遭遇,代价高昂,这可能是一个至少价值1亿美金的教训。


但如果说这件事有什么好处,那就是提醒了创业者,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专业领域,更要具备法律知识和股权分配技巧,学会在资本的海洋中游泳而不被淹没。而且,更显示出寻找到“志同道合”投资人的重要性。


在创业的长跑中,一个能够理解并支持创业者愿景,愿意与创业者并肩作战的投资机构,往往比单纯的资金注入更为宝贵。


这样的合作伙伴不仅能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还能在战略规划、市场拓展、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宝贵的建议和资源,共同推动企业的健康成长。至少,在面临利益争端时,会本着合作共赢的初心,不会想着去搞垮你。


创业者与投资者的关系,既是伙伴、搭子,也是博弈手。在这场游戏中,创业者需要不断提升自我,既要保持对技术的热爱与执着,也要学会在资本的浪潮中保护自己,寻找那些能够携手共进、志同道合的真正伙伴。


只有这样,才能在创业的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赵继成频道,作者:赵继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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