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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IT时报(ID:vittimes),作者:李丹琦,编辑:王昕、挨踢妹,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将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美团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按照上述规则以美团2020年营收百分之十计算,美团最多被罚114.8亿元。
一、外卖商家口述:拒绝“二选一”,可没好果子吃
与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热搜话题不同,#美团涉嫌垄断被调查#的微博话题成为热搜后,评论下方立即出现了不少疑似是餐饮商家的身影,他们亲历了被美团外卖平台“二选一”,与阿里面对的电商客户相比,外卖商家更加“小微”,而这也意味着他们更加不具备与外卖平台博弈的能力和底气。
1. 拒绝“美团独家” ,配送范围暴缩八成(坐标:河南)
2019年7月,我们店同时上线了美团和饿了么。
美团业务员告诉我们,如果只做美团一家平台,不仅扣点会降低,配送范围也会扩大。于是,我就在美团上做了近一年的独营店。
今年1月,美团业务员开始强制上红包、做满减活动,还把店铺的佣金从19%调高至23%。为了与美团业务员抗争,我愤然在饿了么平台上线。
美团业务员知道后,直接将我家的配送范围从18平方公里缩小至4平方公里,这意味着店面覆盖范围缩小了八成,美团业务员还放话,如果我们不配合,他会把配送范围限制得更小。
我们的店很小,启动资金不到5万元,堂食很少,每天的收入主要来自外卖平台。饿了么收19%~20%的佣金,而美团外卖收23%的佣金,不仅如此,美团外卖还要扣包装费。为了更多的订单,我们需要在两个平台上买流量做推广,但美团外卖的业务员强制我们参加会员红包活动。
一年下来,在美团外卖上赚10万元,一半要还给美团。
美团外卖扣点多、收费项目多,以至于我们的利润被压得很低。一单20元的饭,消费者需要支付25元(其中还包括3元配送费、2元包装费),但最终到我们商家手上的钱只有12元左右,碰上会员红包还要再贴2元。
很多商家不愿意上美团会员红包活动,但业务员会强制我们上,如果有商家不上,就会被限流。同样,业务员还要求商家参加“满30减20”“满50减30”等活动,同样,必须上。
我开了两家店,正常情况下,两家店每天的美团外卖订单有200单,配送范围被缩减后,一天只有十几单、二十几单,最终导致我们店直接倒闭关门了。
可气的是,我向美团平台投诉业务员的行径,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2. 饿了么上线后店铺被美团强制下线(坐标:广州)
2020年7月,我的快餐店在广州开张。
营业没多久,我们上线了美团外卖。临近春节,考虑到疫情期间不少人会原地过年,可能会带来更多生意,我们又在饿了么平台上线。没想到的是,被美团业务人员知道后,将我的店铺起送费上调至200元,我投诉了该业务员,但最后反而我的店铺被对方强制下线。
作为餐饮行业的新手,一开始我们不懂外卖平台的“规矩”。美团外卖业务人员来了,告诉我们只能在美团一家平台上开店,我们就照做了,直到后来才慢慢发现,周围不少店铺同时上线着两家平台。美团收我们23%的佣金,不比同时上线了两家外卖平台的店铺少,于是,我们才有了同时在两家平台开店的念头。
一直以来,所谓的“美团独家”,仅仅是业务人员的口头描述,没有任何合同和协议。得知我们在饿了么上开店后,美团业务人员三番五次来店里强制我们下线饿了么,态度非常强硬。
美团业务人员为何如此强势?通过数据发现,一天下来,我们店在饿了么上的浏览量只有500人,而美团外卖是它的三倍。虽然美团的业务量大,但美团外卖的满减活动及会员红包都由商家自行承担,一餐15元的外卖,到我们手中只有七八元,除去成本,我们的利润被压得很低。
3. 高额佣金,每天给平台打工(坐标:北京)
我的店在北京朝阳望京,帝都最繁华的地段之一。店铺就是一个共享厨房的小档口,但成本高昂。1万元租金加上4个人用工成本,还有各种包括耗材、打包盒、食材水电在内的材料费,房东还要扣5%的运营管理费,我们一天从早忙到晚,赚的是辛苦钱。
我们家同时在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上开店,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分别抽佣20%和15%。
去年10月刚开店的时候订单量还行,每天300~400单,但随着我们支付推广费的下降,订单也跟着变少了。订单数字从400单、300单跌到100单、几十单。
饿了么比美团外卖稍稍好一点,但也是需要充流量,两家平台半斤八两。
上个月,我们店的美团外卖平台关了,现在只做饿了么一家。在外卖平台上开店,基本上就是给平台打工。
每天充1000元的推广费,虽然有300多的订单,但其中180~200单是本钱,其余的才是利润,减去每天1000元的推广费,基本上也没剩啥了。
如果不充钱,那单量更是低得吓人,一天就几十单,不赚钱还赔钱。
现在我们就只在饿了么上经营,每天充200~300元的流量,可以带来150~200的订单,扣除成本,利润也就几百块钱。
我们附近的共享厨房一共十几家,赚钱的就那么一两家,其他家都跟我们差不多。但我却依旧心有不甘。撤店吧,我们投了设备和成本,不想这么赔干净;不撤吧,就这么干扛着,真的太难了。
二、阿里被罚182.28亿,美团会被罚多少?
阿里巴巴被罚后,资本市场显得非常冷静。相似的是,美团被调查的消息出台后,从4月26日至28日,美团股价不跌反涨,涨幅约0.98%。截至4月28日收盘,美团股价报313港元,市值1.88万亿港币。但与2月份460港元的年内高位相比,美团股价回落约30%,市值蒸发了9000多亿港元。
1. 数十亿罚款恐难逃
由于市场监管总局并未对此次美团被调查披露更多的信息,对于美团的处罚金额业内人士大多以分析为主。
在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律师看来,美团涉嫌垄断被调查,有可能和前段时间与饿了么之间“二选一”纷争有关。
“认定垄断有几个充要条件,首先是对于相关市场的论证,然后认定其在相关市场中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参照阿里的《行政处罚书》,美团在中国境内的外卖服务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是很容易被证明的,同时‘二选一’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美团涉嫌垄断的概率是非常高的,除非可以找出‘二选一’行为的合理性,否则按照美团千亿的销售规模,数十亿的罚款是逃不掉的。”严哲瑀说。
阿里的行政处罚书截图,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28号》
4月28日,交银国际发表了一份报告。报告显示,调查的方向可能包括美团外卖市场份额;对服务价格及商家流量是否有控制能力;资金及技术能力;商户对平台依赖程度及是否依赖平台数据导致高昂的迁移成本;新进入者的门槛;是否有“二选一”等行为证据。从各地市场监管机构的处罚来看,美团的“二选一”主要发生在外卖领域。
2. 可能最多被罚114.8亿元
作为外卖巨头,早在2018年美团上市前就占据了60%的市场份额,上市后,市场份额不断上升。
据Trustdata 统计数据显示,早在2020年一季度,美团外卖的市场交易份额达到了67.3%。疫情冲击之下,美团外卖更是逆势增长,市场份额大概率已经超过一季度的水平。
据美团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美团的活跃商家数为680万,逆势增长了10个百分点,刷新历史新高。
这些数据无一不表明,美团外卖在市场占有极大的话语权。
交银国际报告预测,美团的行政处罚款区间介乎于40亿~120亿元,认为处罚对美团业务运营影响不大,约占2018~2019年度外卖业务交易总额的1%~3%,占净现金比例3%~9%,对2021年亏损率影响2%~7%。
图源:交银国际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美团2020年财报显示,美团全年营业收入1148亿元,外卖收入高达662.7亿元;餐饮外卖全年交易额达4889亿元,全年交易笔数同比增加16.3%至101亿笔。
图源:美团2020年财报
按照美团2020年营收的百分之十计算,美团最多可能被罚114.8亿元。针对商家投诉,记者向美团发去采访需求,截至发稿,未有回应。
三、美团 “二选一”不是新鲜事
美团外卖要求商家“二选一”,早已不是新鲜事。
据公开资料显示,美团外卖早就因此吃过罚单。有着“中国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曾实名举报过美团外卖涉嫌不正当竞争。
早在2017年,美团曾因强制商户“二选一”被浙江金华工商部门处罚,并被列入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被定性为“不正当竞争”。
2017年6月12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网”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合计罚没52.6万元。
2019年9月,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起诉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不正当竞争立案。
2021年2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美团利用种种不正当方式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交易,排挤竞争,这不仅扰乱了公平、有序、开放包容的互联网竞争秩序,且严重损害了饿了么公司的正当权益、商户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饿了么 100 万元。对此败诉判决美团并不服,已提起上诉。
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在当地负责推广的飞公司“二选一”行为罚款25万元。
2018年4月,因为美团外卖和饿了么采取了类似“二选一”的竞争手段,逼迫商家或商户不得上线滴滴外卖,滴滴、美团、饿了么三家外卖运营商被无锡市工商局紧急约谈,无锡市工商局认为相关外卖服务平台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性行为。
同年12月,王海向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实名举报美团外卖平台要求入驻外卖平台的商家“二选一”,他在举报信中表示,“美团外卖利用其占有大量消费者资源和订单量大的优势,要求商家在入驻美团外卖成为在线卖家后,限制其入驻其他外卖平台”。
2019年1月,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的运营主体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向《IT时报》记者表示,2019年机构整合后,现在无法查阅当时对美团的处理结果。
2020年6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口与美团点评集团签署智慧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9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约谈美团、饿了么,要求外卖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公平竞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IT时报(ID:vittimes),作者:李丹琦,图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银国际、美团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