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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览扶桑 (ID:sjcff2016),原标题《我的名字,你的姓氏》,作者:苏枕书,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日本邮局投递邮件时,原则上要求收件人姓名与邮局簿册上登记的姓名一致。倘若不能确认收件人姓名即居住者姓名,会将邮件退回。这种簿册叫“配达原簿”,是邮局自己制作的住民表,细分至末端行政单位“丁目”“番地”,以及街区之下的“住居番号”。每户人家记录户主名或商号名,其下是“家族名”“同居人氏名”。因此邮局每天在分寄邮件之前,首先需要对照“原簿”逐一核对收件人姓名。
这种管理方法自近代邮政发展以来就逐渐成立,自然是为了提高投递的准确率,避免误寄。搬家时也可以使用邮局的“转居、转送服务”,自申请之日起之后一年内,邮局会将邮寄至旧住址的信件免费转寄至新址。今年春初搬家后,我也迅速去邮局申请转送,并在门上挂了新的姓氏名牌,方便邮递员识别。此后,寄去旧址的邮件的确都被顺利送来。
日本人家门口常见的门牌(图|库索)
前些天丈夫搬家到此,也用我的地址收件,收件栏填写了自己的名字。邮递员第一次送他的邮件上门,犹豫地指着丈夫的名字问我:“这是住在这里的人吗?”我说是的,他今后也住在这里。邮递员点点头,之后其他邮递员也问过好几趟一样的问题。大约过了两周,写着丈夫姓名的邮件开始直接被递进邮箱,邮递员不再特地询问,或许他的名字已被记录上“原簿”。
日本人家门上通常有名牌,日文叫“表札”,一般只写姓氏,也有写全名,其下往往罗列其他名字,看得出来是妻儿,写在最前头的当然是作为老父亲的家长。住公寓的话更注重隐私,通常门牌号下面只有姓氏。有时在博物馆或寺院看到芳名录上的署名,若是一家人,往往最前面的写全名,后面跟着的只写名字,一望而知是夫妇或夫妇领着孩子。也曾想在门上再挂一张写了丈夫姓氏的“表札”。丈夫起先说好,但想到买表札要花钱,自己做又费工夫,立刻表示不要了,“有你的足够了”。
日本公寓楼里的门牌,通常只显示户主姓氏,少见两个姓氏同时出现的情况(图|库索)
结婚以后,好几次被本地年长的友人询问:“你还是使用旧姓么?”我说,在中国结婚不需要改姓。又问,那孩子跟谁姓?我说,从前一般跟父姓,偶有随母姓的,还有用父母的姓氏做复姓的。答案的详细程度视对方兴趣而定。无论如何,对于日本社会中年以上的普通人来说,妻子婚后不用改姓还是一件不寻常的事。
日本的婚姻登记叫“入籍”,民法第750条规定:“夫妇在结婚之际称夫或妻之氏。”第739条第一项规定:“婚姻据户籍法规定,提出申请后生效。”而1947年颁布的《户籍法》第74条明确规定:“欲缔结婚姻者,请在申请书上记载左列事项,务必以此主旨提出申请。一,夫妇所称之氏。”
以上三则法条规定了日本的夫妇同姓制度,即提交婚姻申请时必须选择一方姓氏。据厚生劳动省2016年度人口动态统计报告可知,2015年全日本提交婚姻申请的635156对夫妇中,有609756对选择夫姓,高达96%。因此,无论人们怎么强调夫妇婚后改姓也可随妻姓,并不存在性别问题,但事实上在社会一般观念里,妻随夫姓仍是绝对的主流,贵为王女的真子公主“下降”后也立刻变成“小室真子”。
入籍后的种种繁琐的手续只有女性最清楚,此前的国民健康保险、银行卡、信用卡、驾照、电话卡……等等一切证件都需修改姓氏。就算这些行政手续是缔结婚姻的必要仪式,由此可以加深作为一家人的认同感,那么还有其他困境:离婚后须恢复旧姓,再婚仍要改姓……女性因婚姻关系的成立、破裂、再成立而不得不改变姓氏,因此避免改姓竟成为忍受家庭暴力的理由之一,也有人因为再婚改姓而彻底与从前的社交圈断绝往来。
2022年3月末,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就此前一起夫妇同姓制度是否违宪的案件作出最终判决,认定该制度合乎宪法规定。这一判决令长久以来争取引入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的人们大感失望。
此案最早于2018年5月10日提诉,通称“第二次夫妇别姓诉讼”。此前还有另一起同类诉讼,即“第一次夫妇别姓诉讼”,2011年提起诉讼,2015年最高裁大法庭判定“合乎宪法”。第二次夫妇别姓诉讼的原告是四对事实婚夫妻,向管辖地区政府提交婚姻申请时,拒绝在申请书上选择夫妇一方的姓氏、坚持各自本来的姓氏,因而婚姻申请不被受理。
原告方认为,日本现行民法、户籍法规定的夫妇同姓制度违宪,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要求引入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具体援引的宪法法条是第14条第一项规定的“所有国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无分人种、信条、性别、社会性身份、门第,在政治、经济、社会性关系上不受区别对待”,以及第24条的“婚姻仅基于两性合意而成立,夫妇必须以享有同等权利为基础,互相协作,维持关系。有关配偶之选择、财产权、继承与住所的选定、离婚与婚姻家庭等相关的其他事项,法律必须立足个人尊严与两性本质的平等而指定”。原告方同时还主张夫妇同姓制度违反国际人权公约。
原告四对夫妇分别在东京家庭裁判所本厅、立川支部和广岛家庭裁判所提起诉讼。2019年3月下旬,东京的两处法院同一天作出初审判决,认为夫妇同姓制度不违宪,也没有违反联合国的《国际人权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具体言之,法院认为民法规定夫妇同姓是婚姻效力的体现,但即使有人不适用现行婚姻制度,也不能直接得出结论认为法律歧视对待个体。作为婚姻效力及要件的夫妇同姓制度是否恰当,是有关婚姻的法律制度内容该如何制定、制度建构是否恰当的问题,超出了法院讨论的范畴,应交给国会讨论。
这是日本司法消极主义的体现,日本宪法虽规定最高法作为终审法院有违宪法令审查权,但事实上最高法极少行使这项权利,学者称之为“极端的司法消极主义”。 另一方面,许多期待夫妇别姓制度的人则希望最高法的判决可以推动国会修法。最高法的消极与国会的观望形成稳定的平衡,想要往前迈进一步,往往需要法律从业者、学者、民间人士、在野党等多方力量的努力与长久不懈的坚持。
京都街头,为即将到来的众议院选举而准备的在野党,主张自由、和平、性别平等
判决同时表明,夫妇同姓制于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确立,“已是日本社会的定规,姓作为家族称呼有其意义;在现行民法下,家族也被看作社会自然且基础的集体单位,统一称呼有其合理性”,“民法750条规定的夫妇同姓制度本身并不是男女之间存在形式上的不平等,夫妇选择一方姓氏,是即将成为夫妇的人自行协议而作出的自由选择”。
2019年9月末,广岛家庭法院也作出相似的判决。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东京高等裁判所、广岛高等裁判所)提起上诉,2020年1月,东京高裁二审驳回上诉;同年10月,广岛高裁也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2021年6月23日,最高裁判所大法庭再就此案作出决定,15名法官中有11名认为夫妇同姓制度合乎宪法,故驳回上诉。而15名法官中仅有两名女性,因此不少人产生了朴素的愿望:如果法官中女性比例更高些,结果会不会有所改变?
以我熟悉的教育、研究环境为例,老一辈女性学者婚后往往改姓,而那时留在学界的女性本来就极少。也有不少学者选择事实婚,不提交婚姻申请书。但事实婚有不少法律上的问题,如手术时无法给伴侣签字,也无法在没有伴侣遗嘱的前提下继承遗产。近年,越来越多的女性研究者婚后只在户籍上改姓,日常与研究生活中仍使用本来的姓氏。研究者的性别平等意识固然稍微高些,但还有不少保守的公司以行政管理手续繁杂为由,不允许女性职员婚后继续使用旧姓。
曾在推特上见到一位女性学者贴出内藤湖南夫妇墓碑照片,碑文是“湖南内藤先生/夫人田口氏”,以此说明从前的学者如此尊重夫人的旧姓、儒教的家族观也比日本明治以来的家族制度先进。这位学者对儒教家族观的赞许当然在特定的语境之下,毕竟相邻的儒教大国韩国民法典直到1999年还坚持禁止同姓同本的婚姻。日本已有不少学者利用历史文献、墓碑实物探讨江户时期的夫妇姓氏问题,认为夫妇同姓制的成立是因明治年间“家制度”的确立。说到底,从前日本的平民不能使用姓氏,规定必须用姓氏也是明治以后的事。
野田圣子是自民党内少数明确支持选择性夫妇别姓的议员,她曾强调,“现行日本法律几乎都是在明治时代的法律之上修改而来。这些法律基于明治的价值观,到如今的令和年代仍然继续沿用,产生有矛盾与盲点”,“应通过立法向蒙受不利与不自由的人们伸出援手……应积极改革不合时代的法律”,“有人担心立新法就会‘破坏日本的传统’,但很多都只是把明治时代的价值观误解为‘日本古来的传统’”。都可称切中肯綮之论。
京都法然院境内内藤湖南夫妇墓
平常散步墓园,的确会看到不少江户时代保留妻子本姓的合葬墓碑,如金戒光明寺中岛棕隐夫妇墓上镌“文宪中岛先生/清心前川孺人”。南禅寺归云院堀杏庵墓之右是夫人墓碑,镌“贞顺孺人茅原田氏墓”,亦保留夫人旧姓。滋贺高岛市玉林寺内有阳明学者中江藤树墓,其旁有母亲的墓碑,云“中江德右卫门妻北河氏墓”。
这类儒者墓多遵循《朱子家礼》,保留配偶原姓,强调其父系出身。很少能在过去的墓碑上看到女性的全名——夭折的孩子们倒有如露如电的凄婉戒名。金戒光明寺内有“玉澜墓”,是南画家池大雅的妻子,旧姓德山町,通称池玉澜,墓碑上仅有名而无旧姓。金戒光明寺内还有一处墓碑令我难忘,是江户前期学者山崎闇斋家的墓园内,有“小三娘之墓”“於玉娘之墓”“於鹤娘之墓”“於爱娘之墓”,是闇斋的姐姐与侄女。早逝使她们不必与夫家同葬,意外地保留了名和姓,尽管这在江户时代也是非常少见的墓碑形式。
金戒光明寺境内中岛棕隐夫妇墓
最近的参议院竞选活动中,“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也成为各党公约的要点。其中,日本共产党对此最为重视,强调要“立刻导入”。立宪民主党、公明党、社会民主党、国民民主党、令和新选组等党派均表示要“实现”、“尽早实现”或“推进”该制度。明确维持原有同姓制度的是日本维新会,但也提出了制度创设的目标,“在使用旧姓时赋予一般性法律效力”。而自民党则避开锋芒,只强调“实现所有女性可以发挥光彩的社会”,从经济、就业等角度切入性别平等的问题。
有意思的是,2022年3月25日,内阁府公布了一项有关引入夫妇别姓制的舆论调查(问卷形式,2884人回答),要求引入的占28.9%,维持现有制度、设置以旧姓作为通称使用的法律制度的占42.2%,坚持维持现有制度的占27.0%。网上的保守派雀跃欢喜,说这才是民意,传统家族制度不容倾覆。而时任“女性担当活跃大臣”的野田圣子则公开批评这项问卷调查的设问“非常难懂,不负责任”,“搞不懂什么叫‘设置以旧姓作为通称使用的法律制度’”。
京都街头反对夫妇别姓制度的保守派集会,认为夫妇别姓会“破坏家族的羁绊”
据最新统计数据,2021年度日本结婚对数为51万4242对,再次更新了2020年度的“战后婚姻数最低值”。随着结婚率的持续降低,夫妇同姓制度可能会自然消亡——结婚都不必谈了,还谈什么夫妇认同、家族羁绊、坚持传统?
最近几年,民间保险公司、通讯公司都对事实婚用户提供了不少方便,比如通讯公司的“家族号码”,以前只有一家人才能用,最近只需要提供住所一致的证明即可。我带丈夫去办家族号码时,通讯公司的青年笑眯眯说,你们的身份证明文件上登记的地址一样就行,我因而得到了每月几百日元的优惠。这项策略很符合时流,很多伴侣本来也是出于节约房租、互相协助等实用目的而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人与人的爱和羁绊不会轻易崩坏,不合理、不平等的制度才会最终走向瓦解。
最近某个休息日的午后,有一位老人上门推销报纸。开门后竟道,夫人你好,你的丈夫在家吗?我问,有什么事?跟我说就行。对方开始做广告,又问我是不是这家小姐。我只好说,我是家主。老人一脸错愕,正在厨房收拾的丈夫在我身后探头张望——目睹这一切的老人会不会感慨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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