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 B)与SEC组团赴北京,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举行会谈,双方达成了一些原则性的共识,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年9月,PC AO B与中国监管部门“试探性”地达成一项协议,双方同意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互派观察员观察对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通过观察和交流逐步建立互信。2012年11月,中国监管部门和PC AO B又在华盛顿就监管合作进行了会谈。不过,此次SEC起诉5家会计师事务所,则表明会谈并无重大进展。
如果中美监管合作未能达成协议,且SEC胜诉,上述5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违反美国法律而被取缔Pcao B的注册资格。而此后所有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亦随时面临因为拒绝向SEC提供工作底稿而被取缔PC AO B注册资格的危险。而根据美国法律,只有在PC AO 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从事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同时,中国的法律不允许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中国公司的审计师。这将可能导致因为没有审计师,中国公司无法赴美上市,而已上市中国公司被退市的可怕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