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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谈论自爱、自尊、骄傲和虚荣时,就好像这些词可以互换。所以更不用说卢梭哲学概念里的“自尊”,以及自负、自我沉溺、自恋等概念的细微差别。我们可以用以上任何词去形容以“我”为中心的一代,或是咄咄逼人的政客,或是自拍成瘾的现象。但是这样就忽视了这些概念的重要区别,很可能将人类“自我”世界的精彩纷呈变得平淡无味。
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为讨论这些概念开了好头。他正确地以为,那个“虔诚的、光荣的自我”对我们至关重要,是“我们追求一切崇高事业的进取心的源泉”。1642年,在一篇关于教政的文章里,弥尔顿呼吁人们要有足够的自爱或自信,从而在改善自己和他人生活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自爱和自信,少了的话,会使我们在真正需要做什么时,畏惧不前;多了的话,则会开始做一些并不适合自己的事。
弥尔顿所说的是适度的自信,其程度恰好足以给予我们勇气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今天,我们可能会说,要有适度的自尊,并使其成为良好教育的一个目标。但是这里,我们需要加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警告。自尊之“尊”,其背后的根本思想,是一个关于“估计”的问题。几乎所有情况下,我们都最好不要对事物预估过高或过低,而对自我的估计亦是如此。如果我将自己的许多方面都过高估计,那么很可能遭遇挫败。比如,我认为自己是个很棒的登山者或骑手,而事实上,自己并没那么好。这只是个比方,或许我对自己的其他方面都有这种误解。
那么,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大众眼里,自尊心强是一种所谓的美德,一个极其温暖舒适的保护层。比如,伤害孩子的自尊,通常被看作是仅次于严重滥用职权的罪行。但是,如果让一个孩子相信她自己是个很棒的足球运动员、小提琴手或数学家,而事实她并没想象的那么优秀,那么很快她将面对的是迷茫、失望、甚至怨恨。而这里,对于无能的家长或老师隐含着一种讽刺。他们不顾一切地“怂恿”孩子,不断告诉孩子他们可以做得更好(“虎妈”综合症),或许可以增强孩子的自尊心,但至少也同样可能巩固这种方法的弊端。当孩子遭遇失败时,一切化为泡影。如果在大英图书馆书目中搜“自尊”一词,会出来一万多个结果。最早的一本是1869年的,书名很有趣,《对自尊的谴责》。而在这本书出版之后出现了巨大空白。直到1969年,这一领域的研究才真正出现繁荣。这些书中有多少着重讨论了亚里士多德哲学所指的两面(译注:过多或过少)分别隐藏着什么危险?这将是个有趣的问题。
如果自尊从总体上来说被高估,那么骄傲——根据基督教传统,是所有罪行的根源——并不常被赞扬,除非我们是为他人骄傲。然而,也的确有合理的骄傲:比如一个人做了好事,或迎难而上而获得成功,或至少具有某些受人尊重和敬仰的品质,而因此感到快乐。这种骄傲能使我们不对自己失望,最好的情况下,它能确保我们以受人尊重的方式,好好做事。而当骄傲倾斜为一种自以为是的自我优越感,就会变得冒犯。自以为优于他人,并随之而来对他人的轻视:简单来说,就是傲慢。这种骄傲把我们带到了过度自爱的极端情况,自恋。
不过,到底该把虚荣放在哪个程度呢?骄傲的人会因为做了值得赞赏的事而感到快乐,而对于虚荣的人,赞赏本身成为了目标。虚荣心对他人的赞美是贪婪的,不管这种赞赏是否名副其实:虚荣的人喜欢被吹捧,即使吹捧本身很虚伪。虚荣通常是自尊心脆弱的结果——害怕别人看扁了自己,导致自己不断寻求定心丸。如此说来,虚荣心通常更容易成为同情、而非谴责的对象。对一些青少年来说正是如此。他们如此沉迷于将自己的生活细节或自拍发在社交网络上,期待着朋友们在下面欢呼点赞。我们可能注意到,适当合理的骄傲,会成为虚荣的绊脚石,因为它能阻止人们堕落到向人索取赞扬或恭维。
自尊、自负和自恋
18世纪50年代,让·雅克·卢梭普及了“自尊”(amour-propre)这个词,用来指人们关心自己与他人比较而言的地位或位置。在过去,这可能是相互攀比的问题。而今天,更像是我们执迷于将自己吝啬节俭的生活与想象中的名人生活相比较。对卢梭而言,这一类担心不可避免地被虚荣心毒害,但更糟的是,它通常还伴有鄙视(向下看)和嫉妒(向上看)。他认为,这种担心,“如果只存在于我们自己的估计中,则一定会造成对那些质疑我们成功的人一定程度的憎恨”。这也许不错,但对于那些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人,这只会带来沮丧的情绪,觉得自己的生活相当悲惨。
卢梭总是不知疲倦地声讨“自尊”的邪恶之处。在他的那本对教育学颇具影响的《爱弥儿》中,他谨慎地概括出如何培养模范子女、并使其免于这些邪恶的方法。他眼中的理想学生,是立志要坚决避免与他人的任何比较的。
尽管卢梭告诫我们要远离鄙视或嫉妒,这无可厚非,但是他或许夸大了完全独立的益处。因为一个人做了好事并且适当地感到骄傲,是情有可原的。这也意味着比自己预期要做得好,反过来又隐含了与他人眼里的正常水平的比较。只有当你的游泳或跑步技能多少高出正常或平庸水平时,你才会感到骄傲。我们是社会的人,是一群社交动物。哲学家们早就发现,人们互相是对方的镜子,而且当我们发现在他人眼里,自己并不是自己期待的那么好时,我们会轻易受伤。大卫·休谟在他1739年的《人性论》里,给出了一个现实的例子,“当你告诉一个人他有口臭时,他肯定会感到羞辱,尽管对他自己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卢梭忘记了对于这类事情,用亚里士多德主义解释的优势:个人对自己地位的意识只需一点点,而不要太多,这才是理想的。
如果说虚荣心是对他人赞赏的过分在意,且通常起因于更加根本性的不安全感的话,自负则把我们带到另一个方向。自负是对自己有足够高的评价,以至于不需要他人的赞赏。自负者对自己相当肯定,使其不需要从他人那里再次得到确认。这从某种意义上令人反感,因为虚荣心并不始于自负者告诉你“你不重要”;事实上,你对他来说一钱不值,他完全忽略你的声音。自大、顽固、过度的自信和傲慢,都是自负的特征。这是政客们的典型嘴脸,被阿谀奉承者们环绕,永远是赞美的中心,还常常自以为是地相信自己的领导力、智慧、见地和能力。
终于,我们该讨论自恋了。自恋意义中的自爱排出了其他一切社会情感和担忧。自恋者并不像自负者——自负中含有对他人的傲慢或鄙视,就像唯我论者,或是觉得全世界就他一个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希腊神话中,那耳喀索斯能听到的唯一声音是来自水泽神女厄科(Echo,字面义为“回声”),即,他自己的回声。他眼中没有其他人,也听不到其他人。我们也知道,故事的最后,那耳喀索斯的目中无人为自己挖了坟墓。他自我沉溺,无法自拔,生不如死。
那么在当今世界,以上症状里哪个最突出呢?哪个最让人感到可悲呢?我所说的自负,或狂妄的自信,显然已经蔓延于政界,但也侵蚀了商界。学术期刊《心理学,犯罪与法》刊登了2005年的一项调查:调查针对英国顶尖的商业经理人;结果显示,他们在各种关于精神病人格障碍的测试中所得的分数,高于从布罗德莫提取的样本——布罗德莫是英国关押精神病罪犯的最主要监狱。根据这份报告,“从症状描述层面来看,这些测试结果可以理解为职业经理人的肤浅魅力,缺乏真诚,自我为中心,控制欲强(装腔作势),夸大其词,缺乏同理心,利用他人,独立性(自恋)……头脑僵化,顽固,爱发号施令(强迫性)。”
当然,强迫性专断倾向和其他类似症状在人类历史上并不鲜见:不论是斯大林,还是1987年讽刺电影《华尔街》里的哥顿·盖柯——“贪婪无害”文化的倡导者,在卡里古拉和成吉思汗的眼里,一定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他们都很可能一直是局外人:没有很多人能像他们这样,而且我们没有理由去判断他们在社会中所代表的意义比曾经更大还是更小。
人的本性
理论家们在理解“人的本性”这一概念时,并非都信心十足,特别是当它被解读为所有人类所共有的一套心理倾向时。然而,大多数人会同意的是,在历史上,这类本性并不曾发生重大改变。人类进化历程还太短,不足以将我们与祖先放在完全不同的模子里。
但是,在不同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改变,正是我们通常对彼此的期望。比如,文化的改变能够解释为何我们不同于过去罗马运动场里嗜血的观赛者,或是英国摄政时期的享乐主义者,亦或是19世纪马塞诸塞州的严格先验主义者。所以,一方面,声讨虚荣、自负、自尊或自恋是简单;但另一方面,若是探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到底如何形成了一种氛围,让以上这类特征以各种形式存在,可能更有启发意义。如果整个社会歌颂财富,那么只有财富能满足虚荣心。如果社会歌颂的是慈善或公共精神,那么虚荣和骄傲都会向这些美德看齐。如果社会赞美和羡慕名人,那么一些没有足够骄傲或自尊的人会幻想成为名人,并对自己平淡的生活产生不满。
若从这个角度来看,则当代文化并没有那么令人乐观。如果人们能认识到,社会地位只因品德而不同——正直,勇气,能力,善良,公平,智力——这才是鼓舞人心的。而且名人和财富不能成为这些品质的替代品。当然,如果有人说能的话,那么他们肯定是强调名人成功所需要的品质,从而名人的社会地位便体现了他们的所值(“因为这是我应得的”)。如此一来,达到这种地位所需要的支持,或是爬上金字塔尖所需的聪明诡计,亦或是纯运气,都被人们悄悄地遗忘。
如果文化能朝一个方向转变,那么它也可以变回来。我们是否能想象一种逆转——某种近似于社会契约的东西,或是对公共精神的感知、对不合理花销的鄙视、对粗俗展示的尴尬,或仅仅是想要低调离场——让这些来主导我们对自己和他人的期望。毕竟我们知道,在有些文化里,大声呼喊自己高人一等的行为是很糟糕的。
但或许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鼓励一种愉快的、颠覆性的嘲弄精神。如果没有多少东西比自恋者的自大和傲慢更糟糕的话,还会有什么比虚荣的表现更荒谬的吗?虚荣这个词本身就带有谴责意味(“虚荣”的拉丁语语源表示“空虚,虚无”)。我们可以学着不去在意表象,不去渴望得到他人的赞赏。我们甚至可以学着少发一些自拍。
原文来自 AEON,标题《Know thy selfie》,作者 Simon Blackburn。本译文由译言用户 面包啊面包 翻译,译文标题《自拍知多少》,小标题由编者所加,题图来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