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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新NewTimes (ID:szunewtimes),作者:仝珂、陈彤、赖丁萌,编辑:仝珂,指导老师:陈显玲,原文标题:《离婚冷静期制度,走过成效与争议交织的第四年》,题图来源:AI生成
2024年9月15日,一部以离婚冷静期为背景的电影——《祝你幸福》上映了。
肖央和宋佳饰演的一对夫妻因为错过了领离婚证的时限不得不再等30天,妻子发出“我们自愿离婚为什么要等三十天”的质问,这一幕在微博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共情和讨论。
离婚冷静期制度从2021年1月起生效,至今已有近四个年头了。各方对其评价褒贬不一,那么,离婚冷静期的社会效果究竟如何?
“给那些冲动的夫妻降降火”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11年10月成立了婚姻辅导室,自“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离婚调解服务也成为其重要工作。
南山区民政局心理咨询师宋海霞遇到过很多对“冲动”的夫妻:从结婚几天的到结婚几十年的,从育有子女的到丁克的,因为生活中发生了一些矛盾,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
“每对夫妻离婚的原因都不一样,但我觉得根本还是缺乏沟通、不会表达。我们在调解的时候会先帮他们疏解情绪,给他们提供一个冷静交流的桥梁。”
根据宋海霞的估计,来到调解室的夫妻有八成左右会打消离婚的念头。“但我们不是劝和不劝离,我们的工作是发现婚姻中的问题并反馈给当事人。就算离了婚,双方也能以更释然更乐观的态度面对之后的生活,这也是民政局设立婚姻咨询室时所考虑的因素之一。”
宋海霞的助理芳芳也认为,离婚冷静期对于减少“冲动型离婚”有显著的作用。“人情绪上头的时候,很难全面考虑到离婚后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冷静期在这方面特别有效。如果双方确实经过了深思熟虑,觉得无法走下去,那这一个月其实也并不能够阻止什么。”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曾在调整离婚登记程序情况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程序调整“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考虑清楚是否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显示,2021年前后离婚登记总数和粗离婚率都大幅下降。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曾在民政部2020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的粗离婚率统计采取与国际接轨的做法。具体统计办法是:某年的离婚率=(某年离婚对数/某年的平均人口数)×1000‰。)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主任律师唐云虹认为,评价离婚冷静期产生的实际效果,尚需结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数据进行综合考量。
根据民政部数据,从2021年开始实施离婚冷静期后,协议离婚占比逐年下降,诉讼离婚占比则逐年上升。
难以逃离的弱势方
离婚冷静期为那些冲动离婚但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夫妻提供了一个回转的余地,但也给一些婚姻状况更加复杂、离婚意愿很强的夫妻带来困扰。
一场历经14年的婚姻,因为男方屡次网络赌博而告终,但小嘉妈妈无法即时逃离这个赌博负债之人。
“爸爸被外派到别的地方工作了,要一两个月才回来一次。”3月17日,离婚冷静期倒数第三天,男方已经不再回家,小嘉妈妈这样“欺骗”8岁的女儿。
小嘉并不知道父母即将离婚的事实,更不知道母亲无法从父亲那里拿到抚养费。
为了男方能同意离婚,小嘉妈妈放弃索要抚养费。她算了一下,到小嘉大学毕业,大概需要五六十万的抚养费。即便如此,离婚路上还是存在潜藏的风险——在离婚冷静期的30天里,男方随时可能要求她做出新的妥协。
在唐云虹律师看来,离婚冷静期的确能够有效降低冲动离婚率,但遇到一方坚决要离婚,另一方始终不同意的情况,冷静期没有办法保护前者的权益。不管是精神折磨还是离婚成本,“这项政策都限制了真正想离婚一方的‘离婚自由’。”
学界也有相同的声音。期刊《研究生法学》第36卷第5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宪法学视野下的离婚冷静期》的论文,文中提到:“就失去的利益而言,有即时离婚的自由被干涉、离婚期被延长所带来的身心疲惫、若一方反悔被迫维持的空壳婚姻对夫妻二人的二次伤害……”
回忆起冷静期那段时间,小嘉妈妈称自己“像精神病一样白天兴奋晚上抑郁”,白天的“兴奋”是因为她必须时刻不停地忙碌,一闲下来就会担忧男方在下一秒“狮子大开口”,或者不断想象男方“领离婚证当天没有出现”的场景。
小嘉妈妈白天上班、晚上带娃,通勤路上也特地开个小红书账户来打发时间。那段时间她建了一个离婚女性互助群,目前群内已有100余人。
小嘉妈妈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男方离婚的要求不断增加——从拒付抚养费,到提高财产分割比例,甚至要求小嘉妈妈在离婚后7天内借钱帮自己还债。
“明明我才是受害者,他却一直道德绑架我,还说什么‘不能共患难’‘绝情绝义’,这些无非都是他谈条件的借口罢了。”小嘉妈妈无奈说道。
离婚冷静期一天天过去,离婚的成本却一天天递增,对于婚姻中经受痛苦的弱势方来说,离婚的门槛越来越高了。
冷静期内不冷静?当暴力行为遇上离婚冷静期
法律延长离婚程序,网上讨论较为激烈的问题是,设立“冷静期”不利于保护被家暴一方。
2023年7月20号晚11点,广州市荔湾区沙洛工业园门口,周云霞被丈夫赵留超捅刺数刀后当场死亡,这一天,是他们进入离婚冷静期的第13天。
随着离婚冷静期杀妻的词条冲上热搜,离婚冷静期这条实施不满三年的规定再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本案相关的媒体文章评论区,有部分言论认为是离婚冷静期导致悲剧发生。
在社交平台上搜索“离婚冷静期的利弊”,不少网友都持有离婚冷静期内家庭暴力风险加剧的看法。
学界也有类似的观点。论文《宪法学视野下的离婚冷静期》中提到,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忽视了因家暴而离婚这一特殊情况下妇女权益的保障,以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制度设计,破坏了男女之间的实质平等。
另一篇题为《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限制研究》的论文中提到:家暴应被认定为可快速解除婚姻的正当理由,此时再设置离婚障碍易于适得其反。如果夫妻在存在暴力行为的情形下仍能达成离婚协议,必定是其中一方妥协的结果。强制实行冷静期制度,施暴方极有可能出尔反尔,在冷静期内变本加厉,使暴力行为火速升级。
关于离婚冷静期与家暴之间的关系,早在2020年12月4日,民政部就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走诉讼离婚程序,因此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家暴受害者的问题。
对于离婚冷静期与家暴受害者离婚难的关联性,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拥有十年离婚家事办案经验的律师曹梦珊持保留态度——存在家暴情形的特殊婚姻若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对民政部门的要求会很高。“执行难度大,容易被非家暴情形的有心者‘钻空子’,破坏制度设置的初衷,也并不能保护到真正的家暴受害者。”
对于存在家暴情形的婚姻,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也有可能难以协议离婚。因为施暴者通常有很强的控制欲,当受害者提出离婚时,对方很有可能不会轻易答应;即便当下答应,在最终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也随时可以反悔。
曹梦珊律师还提到,就上述杀妻案来看,是否是离婚冷静期导致案件发生还有待商榷。
本案中女方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已经和男方分居。男方在婚姻期间的性格和情绪状态、是否曾经存在家暴行为、是否因女方提出离婚而恼羞成怒,都有可能导致悲剧发生。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不一定是促成悲剧的原因。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男方在婚姻期间或是在双方磋商离婚过程中,甚至在双方办完协议离婚后,也可能威胁女方见面并实施犯罪。
冷静期制度尚需完善配套措施
曹梦珊律师说,对于诉讼离婚,不乏有存在认知误区、试图通过诉讼途径逃避冷静期的情形。“他们误以为法院诉讼会比较快,所以短期内法院的诉讼案件可能会有小的涨幅。”
但实际上,诉讼离婚审理的时间更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离婚包括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提交证据、开庭审理、判决处理等程序,一般需要3~9个月法院才能作出判决。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也可能会耗费更长的时间。
“大众一听到离婚冷静期有30天,就会有一种恐惧心理,觉得离婚难。其实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都是一些特殊的个案,例如家暴、转移财产等。对于离婚冷静期是否真正导致了离婚难,需要放大到全国的样本进行分析才行。”
曹梦珊律师认为,离婚难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对于部分夫妻来说,程序上的确会增加难度,但对于大多数人的情况,她认为影响没有那么大。
“如果你的配偶本身就不是一个好沟通的人,或者你们本身的矛盾就已经特别激烈,我个人认为冷静期并不会改变什么。如果双方对于是否要离婚、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能还是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而且真正走到诉讼离婚阶段,包括到我们这边来咨询的,其实都是情况比较特殊的。”
她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众了解法院诉讼程序和协议离婚程序的差异之后,诉讼离婚率会慢慢回归到原本的水平。
关于离婚冷静期是否有一些优化办法和配套措施,曹梦珊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民政部门在处理协议离婚冷静期的案件时,可以对存在或可能存在人身伤害的婚姻情况进行识别和干预。
“比如说在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的时候,如果能感受到夫妻之间那种低气场,或者能感受到弱势方有不同寻常的情况的话,民政部门可以及时进行辅导和跟踪,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建议;或者是去对接相关线索,提供给公安或者妇联,必要的时候,多部门合力介入这段婚姻关系的处理。”
如遇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项可以考虑的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出具,有一定威慑力,还伴随一系列的执行惩处措施,大部分人还是会心怀畏惧,减少再次发生家暴的情形。”
曹梦珊律师还谈到最高法新发布的关于拒执罪的司法解释,她认为法律对于拒执罪的处罚力度会比之前更大。
但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约束力有限,不是所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都会遵守。当遇到思想行为极端的施暴者时,弱势群体要懂得提前识别危险,远离危险源。同时也要懂得自我保护、提前规划、及时留存家暴相关证据和寻求帮助。
唐云虹律师认为,家暴是社会性难题,如果出现离婚冷静期遭到人身威胁的情况,弱势方很难做到事前防御,只能先躲起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她还关注危机预防的办法,提到拟定婚前、婚内协议能够减少离婚时引发的财产纠纷。“婚前、婚内协议能够明确财产归属,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反悔了,婚内协议持续合法有效,另一方的财产权同样能够得到保障。”
(文中小嘉、芳芳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