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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我们尝试将这类病症归因。可仅停留在定义与理论层面上的认识,或是于道德上进行谴责,都无法药到病除,治愈路怒顽疾。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辛小夕,原文标题:《可怕的路怒症人传人,终于轮到我了》,头图来源:《疯狂的麦克斯4》
终于看到路怒症患者被判刑。
上个月,北京警方通报了一起可怕的“路怒男向他车泼咖啡案”。
据爆料视频和事件调查结果显示,涉事车主苏某在城市道路上超速驾驶,多次别停一辆白车,并朝对方车辆挡风玻璃泼洒咖啡,遮挡其视线。
前不久,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苏某被当庭宣判涉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一审被判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不仅如此,涉事的另一方车主,同样因自己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受到了相应处罚。
从事件发生到庭审结果宣判这近一个月的时间内,人们对“路怒症”的议论热度一直未减。
“泼咖啡”的奇葩行为,是给案件加上了不少狗血成分,但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还在于——
我们都有可能是路怒症的受害者。
路怒:被刻在驾驶座里的诅咒
每一条“民风淳朴”的马路上,都流传有这样的传说:
再慈眉善目的活菩萨,坐到方向盘跟前,都会变成一位分分钟口吐芬芳、行为激进的狂暴分子。
他们加塞,不打方向灯就突然变道;他们加速,恶作剧地冲过一片积水。
稍有堵车,他们就会心生躁郁,骂骂咧咧;前车急刹,他们便怒火上头,誓要与对方互别到尽头;要遇上剐蹭意外,他们更会气到飞起,出现需要用赤手空拳来彰显个人力量之强大的反智行为。
“路怒症”,我们尝试将这类病症归因。可仅停留在定义与理论层面上的认识,或是于道德上进行谴责,都无法药到病除,治愈路怒顽疾。
很少见到行人在路上走着走着,会突然出现竞速,你追我赶,你踩我一脚,我再用横扫腿绊你个狗啃泥的情况出现吧?
可当人人都有了铠甲,加了速度,恶意竞争便开始了。
或许是人往驾驶座上一坐,挡风玻璃便会为他们张开一层“白莲花”滤镜:马路上除我以外,全员恶人。
那些快速从我身边飙过的,那些开着辆破车还堵在我前面的,那些与我并驾而驱的,那些过马路要走不走的路人,都成为了作案动机不明的可疑分子。
路怒症的作案动机真是太“不明”了。
比如最近在沪蓉高速南京段,有豪车车主多次恶意别车。他的理由竟是觉得自己车好,别人没给自己让道心里不舒服。
白岩松后来在新闻中评这起路怒案件:“不管他开的车有多贵,在文明与道德方面他依然贫穷,希望拘留的这15天,他能像上了一次大学一样,让自己真的慢慢富裕起来。”
《疯狂的麦克斯4:狂暴之路》剧照
如果按路怒症的患病程度来划分,上面这种也算是“早发现早治疗”的幸运者了。
纽约时报记者采访过撰写了《如何规避公路狂躁》一书的作者。作者指出,要区分“攻击性驾驶”和“路怒”的区别。
其中,攻击性驾驶指的正是加塞、别车、急停、疯狂鸣笛等,与交规及驾驶员手册相悖的恶劣驾驶行为。若将攻击性驾驶所引发的怒意,全数付诸行动,马路上很有可能将会多出一单路怒事件。
日剧《MIU404》中对路怒症的讨论
路怒的第一阶段,是语言上的咒骂,是在相对安全的空间内,问天问大地,问祖宗们,针对他人的行进方式提出质疑。发泄的同时,自以为能够起到少许排解的效果。
进一步地,路怒司机还可能会摇下车窗,做出一些微妙的手势和动作,使得怒气通过空气中光与声的介质,传播到另一位司机身上。
路怒绅士
如果这时候,马路上恰巧还挤进一位路怒症晚期的驾驶员,事态会朝哪个方向疯狂下去,便无人能够预料。
比如杭州这位光头大哥,他直接冲下车,要找人理论——
作家张嘉佳也举了一个例子:
一朋友从上海沿着沪宁高速到无锡,眼看快要到出口了,被开宝马Z4的女生闪了多次远光灯。
于是这位朋友眼珠血红,跟着宝马车屁股一路远光,一路咆哮冲到镇江,直到对方服输减速,让他先走,这才罢休,转头再往无锡赶。
张嘉佳将这种路怒行为总结为: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司机笑容渐渐消失。/《爆怒时速》剧照
影帝罗素·克劳在片子《爆怒时速》中,饰演的便是一位路怒症末期的司机。他因为一对母子对自己粗鲁地鸣笛,便开始尾随、纠缠,拎着大锤和刀一路追杀别人。
艺术与狗血剧情,均来自于生活。放着好好的机动车道不走,偏偏因为一点脾气,把路走窄了,一脚油门冲进恐怖电影片场的,也大有人在。
够了,不要为你的愤怒找借口
一份由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张雨青教授指导的《城市拥堵与司机驾驶焦虑调研》显示:
在北上广三地,有35%的司机认为自己属于“路怒族”。
而据参考消息援引的另一份数据,“路怒族”在人群中的比例基本上随着驾龄的增长而增加,“其中,驾龄在10年以上的受访者中,认为自己是路怒族的比例最高,达到88.89%”。
依次推论,随着时间推移,人的平均寿命逐渐延长,驾照的获得比率日渐提升,驾驶员中患有路怒症的也会相应升高。
与之相对应的,是更多与“路怒行为”有关的违法行驶案件。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
其中,强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由2012年的196.6万起上升至2014年的405.2万起。
同样越来越愤怒的,还有美国司机。
谷歌图书中“路怒”的出现频次
1994年,路怒事件才第一次登上了美国报刊头条。它一出现,便和枪支暴力、全球变暖、记忆力衰退、体重超重并列,成为美国人生命安全的一道威胁。
相关数据显示,从1990到1996年,美国全国范围内因“路怒症”而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上升了51%。
在论文《汽车驾驶人愤怒驾驶研究现状及展望》中,研究学者也提及,与其他国家驾驶员相比,中国驾驶员的愤怒水平要显著低于德国和美国,在“无礼行为”和“违法驾驶”维度下的愤怒水平也显著低于西班牙和新西兰驾驶员。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路怒症是一种全世界范围内“感染”的驾驶员疾病。不管你来自什么样的社会背景,行驶在有着如何不同规划设计的马路上,路怒症都有可能会降临到驾驶座上。
也正因如此,以下两条原因都是不成立的:
某路怒司机称自己的不良情绪,是在中国驾校学车时期,从教练那传承下来的祖传祖安技术。
某路怒司机称,自己从小耳濡目染,崇拜藤原拓海和疯狂麦克斯,无法拒绝速度与激情。
《头文字D》剧照
甚至,“工作、生活压力大”,也不应成为路怒症司机横行马路的理由。
知乎问题“路怒症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高赞回答者冯慎行指出:“过重的负担,不会是路怒的直接原因。”
正因为驾驶是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投入一定专注力的行为,我们压根无法在一边苦恼生活巨大压力的同时,一边做到无误驾驶。
再者,路怒由一种情绪,演变为错误的驾驶判断,进而诱发车祸,这仅属于个人消极情绪调节失败的结果。
换句话说,每一单路怒事件中,愤怒的司机都不会是无辜的。
路怒症成为了一种普遍的心理疾病,可这并不意味着它所导致的后果能够被理解,甚至原谅。司机一时愤怒,冲动误判,想让“自己感到不愉快”的社会环境为其背锅,普遍社会人都不会答应。
许多路怒事件都与“小丑”行为相像。/《小丑》剧照
本来,开车就是件需要具备一定抗压能力的任务。在被赋予速度和便利这些权利的同时,我们也背负了要谨慎驾驶,维护交通安全的责任。
真是抗压能力崩坏的司机,是不是该考虑到“科目二地狱”回炉重造一下?
给全世界的司机灭火,我们可以做点什么
检验一个人是不是路怒症,压根不需要一条路,或者是足够愤怒的情绪烘托。
博主@一杨ish举了个例子——
有多少人一看到“女司机”“驾驶座上那戴眼镜的胖子”“特斯拉”“遛狗过马路的”这些词,就倒吸一口冷气的?
那请您再多吸几口冷气,冷静一下吧。您怎么就能断定带有这些特质的人,一定会过来妨碍你开车呢?
这类与“此路是我开”无异的不合理偏见,可能正在孕育你身上的路怒DNA。
意识到自己可能有易怒潜质的司机,不如也趁早为自己的汽车贴上“路怒标签”,大家伙儿自然也会敬你是条汉子,而远之。
司法层面上也有的是治路怒症的办法。
一般人堵成这样,都没有办法快乐起舞,难怪《爱乐之城》是浪漫电影。
像美国会在斟定事故时,谨慎区分“路怒症”和“攻击性驾驶”。前者属于“交通过错”,后者则涉及刑事。
在路怒症事件高发的州,法规还精确到许多细节:涉事司机是否使用武器,是否使用人身攻击语音或手势……
像在加州,“路怒症”的责任方会被吊销驾照,还将根据责任轻重判处监禁半年到一年。涉及人身或物理伤害的案件,还会顺联被联邦政府起诉。
今年6月,日本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法》亦加大了对“路怒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强行并道、急刹车、持续按喇叭等“以妨害其他车辆通行为目的驾驶行为”,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约合6.6万元人民币)的罚金,并吊销驾照。
在我国,目前适用于判定路怒驾驶司机的,是“破坏交通工具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危险驾驶罪”等。行为严重的,还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流浪地球》著名台词
最后还有一些客套话,有关部门好好修路(少堵就少生气),多种树(平静绿色缓解紧张情绪);暴躁司机默念几次“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和静心《金刚经》同样有效。
一个奇招,来自热心的杭州网友:一只尖叫鸡,挤捏在手里可缓解压力。对着窗外挤鸡,可友善催促前车;对窗内挤鸡,一秒回魂,忘记暴力,重拾欢乐。
大家可以酌情入手。
参考资料
「路怒症」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知乎
“路怒症”真的是一种病 参考消息
【海外】美国人怎么治“路怒症” 上观新闻
The Science of Road Rage Bloomberg Citylab
'Road Rage' Versus Reality The Atlantic
Q&A; Battling the Rage That PlaguesHighways The New York Times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辛小夕